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8日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实际出席会议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战略投资部并撤销资本运营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将审计监察部分设为纪检监察部与审计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企业管理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将信息化工作部调整为公司总部职能部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