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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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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重要提示

 1、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9,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4号文核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井神股份”,股票代码为“60329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9元/股,发行数量为9,000万股。

 3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约为1213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12月24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60%的股票,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4、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总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2015年12月22日公布的《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确定的原则进行配售。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12月23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5年12月22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加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投资者送达了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同天元律师事务所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发行公告》中列示的全部143个投资者管理的385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142个投资者管理的38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8,926,848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2,419,200万股;另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英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申购但未缴纳申购资金,故为无效申购。

 二、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3,284,41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32,768,125,000股。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网上冻结资金量为120,914,381,250元,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8239715%。配号总数为32,768,125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1-42,768,125。

 三、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9,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网上资金申购情况,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213.64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5,400万股股票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24719144%。

 四、网下配售结果

 (一)客户分类的确定:

 本次网下发行共有385家配售对象入围,除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申购未缴款外,其他384家全部为合格配售投资者。根据《发行公告》中投资者类别的划分原则,其中A类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242家,B类企业年金及保险资金68家,C类其他投资者74家。

 (二)获配比例的确定:

 根据最终申购结果,考虑入围投资者的申购数量、类别及配售原则,经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价、配售及投资者推荐委员会审议决定,各类投资者的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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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配售结果

 根据《初步询价公告》、《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下配售原则,最终网下获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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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股处理:余股48股按照《发行公告》公布的原则,配售给首位投资者

 (四)本次网下配售过程和配售结果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初步询价公告》、《发行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本次网下配售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568.6758万股,占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63.19%,不低于40%。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网下申购多余资金退回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申购金额,并将有效报价配售对象2015年12月23日(T 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实际应付申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5年12月25日(T+2 日)9:00 前,向结算银行发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七、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研究员认为发行人的合理市值区间为27.52亿元-32.41亿元。初步询价截止日2015年12月1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3.04倍。

 八、持股锁定期限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010-88091924;010-88091904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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