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5-065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在2015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实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签订国有土地之地上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收购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5-066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通报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5-067相关内容。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5-067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 1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 10日15:00至2016年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6日(星期三)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账户同时存在现场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之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签订国有土地之地上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收购协议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1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98;投票简称:沈化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15:00至2016年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110026)
电话:024-25553506
传真:024-25553060
电子信箱:000698@126.com
联系人:阎冬生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5-068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2015年11月24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近期,公司已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工商部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将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版《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2434900759
名称: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大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大壮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壹仟玖佰伍拾壹万肆仟叁佰玖拾伍元
成立日期:1996年05月20日
营业期限:1996年05月20日至2046年5月20日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化工设备、压力容器、防腐设备、PVC手套研制、开发、设计、制造;润滑油制造、销售;汽车客货运输;铁路运输槽车信息咨询;自备铁路槽车货物装卸;槽车租赁;铁路器材销售;设备、线路、管道、电器和仪表安装;化工技术转让、液氯钢瓶出租;承包境外化工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资询服务;(建筑工程安装、设计、施工子公司持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