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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的“获配数量”是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及零股处理原则计算后的最终配售数量;其中,零股185股根据零股配售原则配售给鹏华优质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获配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四、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获配投资者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五、持股锁定期限
获配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六、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 行 人: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B7栋9-11楼
法定代表人:赖春临
联 系 人: 陈爱斌
电 话: 027-8665505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王世平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 话: 027-85788215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