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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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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5-42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2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际参加董事15人,分别为: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王启林、丁广学、邓连成、赵春香、张海峰、杨怀民、杨毅、白金荣、李树藩、李中根、莫湘筠、朱立青。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会议决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亿元整,以上授信均无担保,期限一年。

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在授信范围内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贸易融资用于开立国际即期信用证、进口押汇。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福成先生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会议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叁亿元整,以上授信均无担保,期限贰年。

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在授信范围内流动资金贷款。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福成先生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会议决定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拾贰亿元整,以上授信均无担保,期限壹年。

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在授信范围内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债券投资。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福成先生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会议决定向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以上授信均无担保,期限壹年,利率下浮幅度不少于同期银行贷款基本利率的15%。

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在授信范围内日常流动资金周转。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福成先生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构成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福成、赵春香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 2015 年12月23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5-43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向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集团财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期限一年,以上授信均无担保,利率下浮幅度不少于同期银行贷款基本利率的15%。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北控集团财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亿元,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控集团财务41%股权,本公司持有北控集团财务20%的股权。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北控集团财务控股股东;同时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北控集团财务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向北控集团财务申请伍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3、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5年12月22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福成、赵春香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有效表决票为13票,其中1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重组,没有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①名称: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②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4楼10层

③法定代表人:王立华

④注册资本:80000万元

⑤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82886211Q

⑦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⑧主要股东: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1%股权;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9%股权;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⑨实际控制人: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历史沿革:成立于2013年11月8日

 成立时现时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0万元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鄂萌王立华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北控集团财务的总资产为995182.63万元,净资产为82830.34万元 ,营业收入为9978.74万元,净利润为2256.1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5年9月30日,北控集团财务的总资产为1097157.29万元,净资产为87073.71万元 ,营业收入为16749.71万元,净利润为6374.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构成何种关联关系的说明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控集团财务41%股权,本公司持有北控集团财务20%的股权。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北控集团财务控股股东;同时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因此,北控集团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北控集团财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期限一年。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本公司在授信范围内日常流动资金周转。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依据协议可向北控集团财务申请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少于同期银行贷款基本利率的15%。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北控集团财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期限一年,利率下浮幅度不少于同期银行贷款基本利率的15%。

本公司与北控集团财务将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之后,在授信范围内择日签署相关合同。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北控集团财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将增加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效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啤酒业务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次为公司首次向北控集团财务申请综合授信,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出具事前认可函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事后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效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啤酒业务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

(2)本次交易的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我们同意公司向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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