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5-046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暨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12月22日,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孙进忠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孙进忠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增持完成后,前期公告的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公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张许科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良好发展的坚定信心,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股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良好发展的坚定信心,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增持金额共计不低于500万元的股票。具体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情况详见2015年7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编号:临2015-17)

 二、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情况

 张许科先生自 2015年8月20日至 2015年8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平均价格41.83元/股,金额为10,055,932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编号:临2015-30)

 孙进忠先生于2015年8月24日和9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分别增持公司股份60,000股、3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编号:临2015-28、临2015-34)

 孙进忠先生于2015年12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8%,本次增持平均价格为60.283元/股;本次增持前持股25,461,474股,持股比例为15.913%,增持完成后持股25,491,474股,持股比例为15.932%。

 孙进忠先生自 2015年8月24日至 2015年12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平均价格42.355元/股,金额5,082,562元。截止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上述承诺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孙进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和《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5〕66号)等的相关规定。

 2、孙进忠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以及其他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根据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排除通过合理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