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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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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5-127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于2015年12月16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春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上海萌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为充分提高子公司的影视业务投资能力与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春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决定与上海建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自然人于千共同投资设立上海萌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该名称为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投向于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综艺节目、网络剧、话剧、音乐剧、游戏等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影视文化项目的拍摄、制作、发行以及优质IP全线衍生品开发等。

 本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28)。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杭州毅凯鲸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对外投资效率,强化公司在影视文化领域的股权投资布局,公司与上海毅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巨鲸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鲸韵文化并购1号投资基金”)、杭州巨鲸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鲸韵文化并购2号投资基金”)共同发起设立杭州毅凯鲸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名称为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投资于影视文化娱乐产业公司股权项目。

 本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29)。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 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5-128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春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春晖”)拟与上海建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瀚投资”)、自然人于千共同投资发起设立上海萌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该名称为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上海萌京”、“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投向与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综艺节目、网络剧、游戏等影视文化项目的拍摄、制作、发行等IP全线开发项目。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为10000万元,当代春晖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990万元,建瀚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9000万元,自然人于千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万元。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春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上海萌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当代春晖与建瀚投资、于千共同发起设立上海萌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投资后续相关事宜将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子公司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介绍

 (一)自然人于千,为本次拟成立的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于千,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64010219XXXXXXXX27

 于千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当代春晖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上海建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本次拟成立的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421弄107号Q282室

 成立时间:2015年7月3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建洲(上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9000730261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合伙人情况为:普通合伙人:建洲(上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上海钜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钜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建投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上海建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当代春晖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定名称:上海萌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拟定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服务(金融资产管理除外);项目投资。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

 上述信息,以主管机关最终核定内容为准。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二)存续期限:本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 除非协议另有约定,合伙期限为十年,普通合伙人可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的前提下决定减少或延长合伙期限。

 (三)合伙人及出资额:

 ■

 (四)出资期限

 本合伙企业设立后,普通合伙人依据合伙企业签订的对外投资协议所确定的各期投资款项的支付进度,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出资缴付通知书,列明有限合伙人当期应实缴出资的金额及缴款的最后日期。有限合伙人应于到帐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当期实缴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本协议项下归集账户。

 (五)投资范围

 本合伙企业拟投向于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综艺节目、网络剧、话剧、音乐剧、游戏等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影视文化项目的拍摄、制作、发行以及优质IP全线衍生品开发等。

 (六)投资决策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对外投资的相关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共计三名成员,由普通合伙人及二名有限合伙人各委派一名代表行使相关决策权力。本合伙企业所有的对外支出、投资及签订相关协议都需要两名代表同时同意方可实行。

 (七)管理费

 本合伙企业费用是指与本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由普通合伙人按季度制定并在经有限合伙人同意的预算限度内支出,由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申请实报实销。对于超出预算限度之外的合伙企业开支,应当取得有限合伙人的事先书面同意。除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不另行收取管理费用。

 (八)收益分配

 投资收益以合伙企业收到的全部收益为基数在扣除完协议列明的合伙企业费用后同时向所有合伙人分配,直至分配的金额覆盖所有合伙人实缴资金金额为止。剩余部分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同比例向所有合伙人分配,其中分配至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大于有限合伙人实缴金额的10%后,普通合伙人可以提取超过10%部分的金额的10%作为业绩报酬,当此数字为负数时不予提取。

 (九)亏损承担

 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目的是在公司自身行业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专业投资团队的投资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项目标的,实现产业链整合目标,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持。

 2、存在的风险

 (1)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并购标的的风险;

 (2)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其业务发展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对外投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协议各方签署的《上海萌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 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5-129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上海毅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凯资本”)、杭州巨鲸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鲸韵文化并购1号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鲸韵1号”)、杭州巨鲸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鲸韵文化并购2号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鲸韵2号”)共同发起设立杭州毅凯鲸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名称为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投资于影视文化娱乐产业公司股权项目。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为11100万元,本公司作为A类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万元,毅凯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鲸韵1号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8000万元,鲸韵2号作为B类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000万元。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杭州毅凯鲸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毅凯资本、鲸韵1号和鲸韵2号共同发起设立杭州毅凯鲸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投资后续相关事宜将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介绍

 (一)上海毅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拟成立的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张江路91号10幢408室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高娜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00000000201511170083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毅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杭州巨鲸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鲸韵文化并购1号投资基金”),为本次拟成立的合伙企业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住所:拱墅区长青嘉苑6幢6-5、6-6一层

 成立时间:2015年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蒋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0000204197(1/1)

 经营范围: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财富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巨鲸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鲸韵文化并购1号投资基金”)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杭州巨鲸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鲸韵文化并购2号投资基金”),为本次拟成立的合伙企业的B类有限合伙人。

 住所:拱墅区长青嘉苑6幢6-5、6-6一层

 成立时间:2015年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蒋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0000204197(1/1)

 经营范围: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财富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巨鲸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鲸韵文化并购2号投资基金”)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交易对方上海毅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巨鲸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定名称:杭州毅凯鲸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定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

 上述信息,以主管机关最终核定内容为准。

 四、 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二)存续期限:合伙存续期限为3年,其中投资期2年,退出期1年。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适当延长或缩短。

 (三)合伙人及出资额:

 ■

 (四)出资期限

 各方应于普通合伙人发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各自认缴出资额支付到合伙企业指定的账户内。

 (五)投资范围

 影视文化娱乐产业公司股权项目。

 (六)投资决策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毅凯资本委派2名委员,本公司委派2名委员,巨鲸财富委派1名委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按一人一票的方式作出决议,决策原则为:

 1、 所有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

 2、 一般项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四分之三以上的委员同意,形成投资决议,交毅凯资本实执行。

 3、 特殊项目:单笔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募集总额40%;除非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委员一致同意,交毅凯资本实执行。

 (七)管理费

 1、管理费的费率为普通合伙人实际管理的认缴出资的2%/年,自本合伙企业全部认缴出资额到账之日开始计算至合伙企业清算完成日止,不足一年的或合伙企业延长经营期限的,则按实际天数计算。

 (八)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从所投资项目中陆续而获得的变现资金,不再进行连续、滚动、重复、循环投资。合伙企业应当立即向获得的变现资金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返还出资金额及返还出资对应的预期收益。

 合伙企业所投资项目全部退出或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需要进行清算时,合伙企业将投资变现资金扣除合伙企业应缴纳的管理费、托管费、相关税费及应承担的其他费用后,按以下顺序进行收益分配:

 1、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优先取得实缴出资额及预期收益;

 2、普通合伙人分配实际出资额;

 3、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优先取得实缴出资额及预期收益,普通合伙人分配实际出资额后,合伙企业仍有剩余收益的,各有限合伙人按以下顺序和收益安排进行分配:

 (1)优先级出资额相应比例产生的收益,扣减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已取得的预期收益后的部分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剩余收益金额,由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收取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剩余收益金额的20%作为优先级额外收入,由普通合伙人收取优先级合伙人剩余收益金额的30%作为浮动管理费收入,剩余收益由A类有限合伙人与B类有限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

 (2)A类有限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额收取的剩余收益(以下简称“A类有限合伙人剩余收益金额”),由普通合伙人收取A类有限合伙人剩余收益金额的20%作为浮动管理费收入,剩余A类有限合伙人剩余收益金额的80%由A类有限合伙人享有。

 (3)B类有限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额收取的剩余收益(以下简称“B类有限合伙人剩余收益金额”)的剩余金额,由普通合伙人收取B类有限合伙人剩余收益金额的30%作为浮动管理费收入,剩余B类有限合伙人剩余收益金额的70%由B类有限合伙人享有。

 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原则上以现金方式分配至各自指定的账户。

 (九)亏损承担

 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

 3、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清偿。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目的是在公司自身行业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专业投资团队的投资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项目标的,实现产业链整合目标,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持。

 2、存在的风险

 (1)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并购标的的风险;

 (2)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对外投资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协议各方签署的《杭州毅凯鲸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

 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5-130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中广国际数字电影院线(北京)有限公司30%股权

 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董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广国际数字电影院线(北京)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 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2015年12月21日,公司接到中广国际数字电影院线(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院线”)通知,中广院线已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办理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中广院线30%的股权,中广院线成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工商变更完成后,中广院线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广国际数字电影院线(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6013223G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斌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05-28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东路3号院1608

 营业期限:自2012-05-28至2062-05-27

 经营范围:

 电影发行(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08月10日);从事农村16毫米电影片放映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推广服务;项目投资;企业策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文艺创作;摄影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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