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二局 公告编号:2015-085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公司201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公司定于2015年12月28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2015年12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28日 09:00:00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马家花园路10号中铁二局大厦8楼视频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28日
至2015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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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年12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议案2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年7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第2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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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4日9:00-12:0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中铁二局大厦中铁二局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444890
联系传真:(028)87670263
邮政编码:610031
联系人:黄勇、廖海
联系地址: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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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二局 编号:临2015-086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18日、21日、22日连续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公司核查发现的重大事项:详见2015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5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2015年12月4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及摘要》,2015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公告》,2015年12月18日披露的《中铁二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回复的公告》、《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及摘要(修订稿)》。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2日,本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15年12月18日、21日、22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本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发函问询得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详见2015年12月4日披露的《中铁二局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2015年12月18日披露的《中铁二局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