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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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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5-11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中陈平先生和刘宏光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及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质押情况

 陈平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5,000 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已于 2015 年 12月 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质押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21 日起至出质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二、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2015 年 1 月 8 日刘宏光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80,000 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 2015-002《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2015 年4 月 30 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刘宏光先生该部分股份由 1,080,000 股调整为 1,404,000 股。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1,404,000 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三、截止公告日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平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7,397,2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2%,本次质押股份 4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累计质押股份 2,8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宏光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7,39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1,4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累计质押股份 5,83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5-11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项目扶持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财政局拨付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资金112.60万元。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的《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4)52号]、上海市财政局的《关于贯彻<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财税政策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规定,市财政局对公司2014年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本次补助资金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2015年度当期损益。该补助资金将对公司2015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5-11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964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1.0408%;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2月25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8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964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1.0408%,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9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随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4年10月13日,公司获悉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4年11月19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4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4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15年10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15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8、2015年1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授予日后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4年11月28日, 截至2015 年11月28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12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为119.964万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2月25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96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408%。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9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08%。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8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注:1、以上数据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数据,预留部分授予的数据未包括在内。

 2、原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决定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000股将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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