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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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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5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404号”《关于核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该批复的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12月18日,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

 此后,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7月7日起停牌至2015年9月21日复牌、2015年12月1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创越集团”)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再次申请了停牌。鉴于上述重大事项在程序上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唯一认购对象创越集团决定放弃认购,因此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如需实施再融资,须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发行方案,按规定进行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6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 “准油股份”)于 2015 年 12月 22日上午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4)。2015年12月22日下午,公司接到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创越集团”)有关诉讼事项的说明,要求上市公司对披露的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情况进行提示性公告,具体如下:

 创越集团和秦勇因下述情况所持股票被冻结:

 一、因自身借款产生的诉讼及冻结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原告杭州东艮佳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讼保全的申请和法律规定,对秦勇持有的高管股11,608,708股、流通股3,869,570股进行轮候冻结,并对创越集团持有的准油股份限售股2,426万股进行冻结,冻结期间产生的红股(含转增股)、配股一并冻结(该股份已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冻结期限为2015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5日。诉求金额21,770万元。

 二、因合作纠纷产生的诉讼及冻结

 1、申请人王秋森因与创越集团合同纠纷一案,分别冻结创越集团持有的准油股份限售股600万股、1,000万股,冻结期间产生的红股(含转增股)、配股一并冻结(该股份已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冻结期限三年,分别自2015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18日、2015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25日。诉求金额7,990万元。

 2、申请人鲁齐于2015年10月9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罗湖区法院根据(2015)深罗法立保字第787号生效民事裁定书,冻结秦勇先生持有的准油股份股份,冻结价值以人民币3,700万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两年自2015年10月16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止。

 三、因对外担保产生的诉讼及冻结

 1、新疆拜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发矿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拜城县农村信用社借款,创越集团作为担保人之一为其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顺发矿业未能还款,因此农信社向阿克苏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求金额4,899万元。创越集团未收到其冻结股票的裁定书。

 2、顺发矿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新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担保公司”)贷款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创越集团及创越集团法定代表人秦勇作为担保人之一为其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顺发矿业未能还款,因此融资担保公司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求金额4,800万元。创越集团未收到其冻结股票的裁定书。

 3、新疆天宇同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新疆天朗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西部华信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主体”)因经营需要,分别和乌鲁木齐市九鼎富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富通”)签订了《借款合同》,每笔借款金额1,000万元,共计3,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创越集团及创越集团法定代表人秦勇作为担保人之一为其提供担保。

 借款到期后,因借款主体未偿还借款,因此九鼎富通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求金额3,200万元。创越集团未收到其冻结股票的裁定书。

 4、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棉矿业”)因经营需要向王宏借款5,000万元,创越集团法定代表人秦勇作为担保人之一为其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德棉矿业未能按时还款,因此九鼎富通向乌鲁木齐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求金额6,980万元。创越集团未收到其冻结股票的裁定书。

 综上所述,创越集团及创越集团法定代表人目前诉讼案件7起,涉案金额合计53,339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第一大股东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创越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 年12月 16日开市起临时停牌。详见公司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关注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通过创越集团发来的有关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得知: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由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的方式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目前正在和标的资产方进行沟通,尚未聘请中介机构。因近期天气异常等原因,影响了与合作方的商谈进程,预计将在近两天就上述事项签署合作意向书,届时公司将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申请继续停牌。

 为保证公平披露信息,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5年 12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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