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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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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
停止实施回购股份计划
戴小河

 

 海通证券12月22日晚公告称,公司经慎重研究和评估,现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停止实施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此前公司曾于今年7月披露,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或H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216亿元。

 公告显示,为推进回购股份事宜,按照相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要求,海通证券于11月2日分别召开了“13海通01、13海通02、13海通03、13海通04、13海通05、13海通06 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14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2014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及“15海通C2、15海通C3 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于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本金占比未达到相应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召开会议的最低要求,或投同意票的参会债券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不足该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的条件,因此均未能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部分A股或H股股份的回购》的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此后,公司仍然就该事项积极与相关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托管人进行沟通,截至此次公告日,已经有部分债券持有人代表向公司或债券托管人来函,要求公司如要实施回购股份事宜,需公司对债券另行增加担保措施。

 海通证券表示,公司目前境内发行在外的公司债券、次级债、短期公司债券达到660亿元,规模较大;公司在境外也通过子公司发行了规模较大的债券和银团贷款。由于相关境内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有效决议支持公司回购股份,经充分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并深入研究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认为,继续强行推进回购股份事宜可能会引起公司对相关债券持有人提供额外担保或履行提前清偿义务,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经营风险,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产流动性,并可能影响公司的国际信用评级,并将最终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为此,公司经慎重研究和评估,现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停止实施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公告称,停止回购股份事宜将使公司能更好地规划资金的长期用途,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用良好的业绩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戴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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