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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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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5-089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由董事长王维航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7日以口头和书面形式送达,于2015年12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三名监事以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同意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沃趣科技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发展高端计算产业项目,同意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TOP产业基金)向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杭州沃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600万元人民币。

 TOP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北京中域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维航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以上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王维航董事长为关联人,需要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91《关于沃趣科技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5年第三次修订)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以及公司业务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申请于2016年1月7日召开股东大会,审批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5年第三次修订)

 2.《关于聘任范宇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92《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5-090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符全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7日以口头和书面形式送达,于2015年12月22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同意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沃趣科技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发展高端计算产业项目,同意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TOP产业基金)向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杭州沃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600万元人民币。

 TOP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北京中域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维航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以上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91《关于沃趣科技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5年第三次修订)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以及公司业务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5-091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沃趣科技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旗下控股公司杭州沃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趣科技”),获得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TOP产业基金”) 2600万元人民币增资。

 TOP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北京中域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王维航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以上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内容经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上述内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北京中域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24亿元人民币,已按照规定经过股东大会审批并进行了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介绍

 北京中域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结构如下表所示:

 ■

 王维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476,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域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法人代表:朱君

 组织机构代码证:34436233-9

 注册时间2015年7月9日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6层D607室

 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TOP产业基金”),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8 号(科技财富中心)A 座 10 层北 1 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中域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沃趣科技的总资产为23,530,464.87元,净资产为21,552,124.51元,净利润为1,541,220.49 元。

 四、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乙方:沃趣科技现有股东,即北京华胜天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陈栋,李建辉, 罗春,熊中哲,李春

 丙方:杭州沃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甲方以现金方式对沃趣科技增资人民币2600万元,其中 185.75 万元作为沃趣科技新增注册资本,占沃趣科技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20 %,其余人民币 2414.25万元进入科技沃趣的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沃趣科技注册资本增加至 928.75 万元。

 3.各方一致同意,增资完成后,甲方有权指派 1 名董事,参加沃趣科技的董事会。

 4.甲方的股权回售权

 (1)如遇有以下情形,甲方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回购其持有的沃趣科技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甲方有权在知晓下述任一情形发生后立即提出回购要求,乙方应予以配合执行:

 a)如沃趣科技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未能成功上市(挂牌);

 b)公司以 2015 年 700 万元净利润为基础,2016 年、2017、2018 年度三年考核净利润年平均增长未能达到 30%;

 (2)股权回购价格应为甲方按年投资回报率 15%计算的投资本金和收益之和。

 五、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TOP产业基金增资沃趣科技有助于公司高端计算产业上下游产业链产品的整合,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自主产品业务方面的综合实力。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沃趣科技的股份从51%下降至40.8%,公司对沃趣科技从控制降至重大影响,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持有沃趣科技的股权公允价值将被重估,从而增加公司2015年度投资收益。因具体收益金额尚需会计师审计,公司将在2015年度报告中对此影响进行详细披露。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向三位独立董事发送了《关于同意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沃趣科技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确认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关于同意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沃趣科技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召开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进行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董事长王维航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三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15-092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7日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7日

 至2016年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5年12月10日刊登的《2015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2015年12月23日刊登的《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16年1月5日

 (二)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三)登记手续:

 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月英

 电话:(8610)80986666 传真:(8610)80986020

 邮箱: securities@teamsun.com.cn

 (二)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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