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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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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92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6,365.47万股(含16,365.4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681.76万元(含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060号、2014-061号公告)。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间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现由于公司内外部一些政策的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至此,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方案因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失效而自动终止。日后公司如再推出融资计划,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重新进行审议、决策及公告。

 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因业务梳理并夯实中国电子信息安全业务基础需要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份购买军工优质资产、置出亏损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等重大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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