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5-100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12月22日,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李亿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36亿元,以每股6.25元的价格收购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持有的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商行”)5,380万股股权,占绵阳商行总股本的8.65%。
绵阳商行系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的参股公司,富临集团持有绵阳商行8.6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12月2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拟收购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2)详见2015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6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李亿中、卢其勇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举林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林鹏先生简历附后。
本次推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总计9名,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推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12月23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03)。
表决结果:8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林鹏先生简历
林鹏,男,出生于1972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四川师范大学历史系本科、硕士,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1997至1998年马来西亚金狮集团百盛中国区成都百盛人事培训部主任,绵阳百盛人事部高级主任;1998至1999年四川省敦煌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0至2001年成都市新津县旅游局常务副局长;2001年至2002年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至2006年上海正美亚纳米超细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7至2010年绵阳新华集团公司董事;2011年至2013年,重庆盛吉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申德实业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
林鹏先生与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无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无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5-10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36亿元人民币收购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持有的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商行”)股权事项,其定价是依据绵阳商行的评估情况并参考同类金融机构的市场估值水平而确定的,交易事项公平、合理;该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投资结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绵阳商行系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的参股公司,富临集团持有绵阳商行8.65%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持有的绵阳商行5,380万股股权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王大平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5-102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
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收购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持有的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商行”)股权事项,其受让人资格尚需经过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核准。
一、概述
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36亿元,以每股6.25元的价格收购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持有的绵阳商行5,380万股股权,占绵阳商行总股本的8.65%。
绵阳商行系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的参股公司,富临集团持有绵阳商行8.6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绵阳商行简介
(一)基本情况
绵阳商行于2000年9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批准,在绵阳市城区九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1、名称: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08925914M
3、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212H251070001
4、法定代表人:周一平
5、注册资本:622,000,000元
6、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7、住所:四川省绵阳市临园路西段文竹街3号
8、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按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有权上级行授权开办的其他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同业拆借,外汇担保,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以及开办结汇、售汇(对公、对私)业务。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0月审计报告》(XYZH/2015CDA50174),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15年1-10月 | 2014年度 |
资产总额 | 4,291,352 | 4,459,744 |
负债总额 | 3,907,939 | 4,216,261 |
净资产 | 383,414 | 243,484 |
项 目 | | |
营业收入 | 120,020 | 125,797 |
净利润 | 45,541 | 53,034 |
2、经评估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富临运业拟收购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绵阳商业银行5,380万股股份项目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15]51号),绵阳商行的资产总额为4,291,352万元,负债总额为3,907,939万元,净资产为383,414万元。
三、定价依据
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富临运业拟收购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绵阳商业银行5,380万股股份项目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15]51号),采用市场法评估绵阳商行5,380万股股份价值为33,600万元。经我公司与富临集团协商一致,同意以此评估价值作为此次股权转让对价。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持有的绵阳商行股权事项已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36亿元人民币收购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持有的绵阳商行股权事项,其定价是依据绵阳商行的评估情况并参考同类金融机构的市场估值水平而确定的,交易事项公平、合理;该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投资结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绵阳商行系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的参股公司,富临集团持有绵阳商行8.65%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持有的绵阳商行5,380万股股权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36亿元人民币收购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持有的绵阳商行股权事项, 其定价是依据绵阳商行的评估情况并参考同类金融机构的市场估值水平而确定的,交易事项公平、合理;该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投资结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绵阳商行系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的参股公司,富临集团持有绵阳商行8.65%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持有的绵阳商行5,380万股股权事项。
六、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购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持有的绵阳商行股权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次收购还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投资结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七、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5-103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月7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7日(周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6日(周三)至2016年1月7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6日15:00至2016年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31日(周四)
4.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2 | 《关于推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已于201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月4日(周一)9:00至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月7日(周四)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357 | 富临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的统一表决 | 100.00 |
1 | 《关于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推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0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投票说明
A.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B.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6日(周三)15:00至2016年1月7日(周四)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2、股东大会如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华崴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610091
电话:028-83262759
传真:028-83251560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1 | 《关于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 | | |
2 | 《关于推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万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