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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洋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集团”)的通知:近期,北洋集团、国资集团分别办理了股份质押。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控股股东北洋集团将持有的公司1,9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1667%,质押合同编号“2015年威商银质字第DBHT81700150037603号”,质押登记编号“404000005301”,质押期限自2015年12月11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2、持股5%以上股东国资集团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编号:(DX)中投-民生-合同2015第04号-YWXY01)及《中国中投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编号:(DX)中投-民生-合同2015第04号-JYXY01),用于股票质押融资的公司股票数量为1,84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数的3.07%。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1月17日,约定购回的日期为2016年11月17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威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办”),其持有北洋集团98.56%的股份,持有国资集团100%的股份。北洋集团直接持有公司8,225.8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质押的股份1,900万股,约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3.10%,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1667%。国资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680.1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13%;其中质押的股份1,840万股,约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07%。
备查文件
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