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2,050,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8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2月23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股本变动情况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00号)的许可,公司于2014年12月非公开发行62,050,98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 2014 年12 月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2,00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62,050,984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82,050,984股。
2015年12月10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限售股份49,246,814股。截止2015年12月15日,公司总股本431,297,798股,其中限售股份219,726,041股,占总股本50.95%。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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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铜陵凯华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2月23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2,050,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87%。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为六名。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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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神剑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神剑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旅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承诺;
3、神剑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海通证券对神剑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