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了降低油气化码头的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2015年12月1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5年12月17日公告),公司将设立全资子公司广西北部湾港能源化工港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进行能源化工码头的专业化管理。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北部湾港能源化工港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准)
2、公司住所: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服务等。
6、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本公司持股100%,为现金出资。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以能源化工码头的专业化管理为主的子公司,目的在于降低三港(防城港、钦州港、北海港)油气化码头的运营成本,打造区域内装卸油品、液化气、化工品的品牌,提高码头的呑吐量,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