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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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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5-065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67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和保荐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需要反馈的材料进行了积极准备,并对反馈意见的具体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考虑到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等尚需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并报送中国证监会。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预计将于2016年1月25日前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河南省国资委、公司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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