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75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目前,公司正在结合资本市场动态、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中国证监会审查反馈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可能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鉴于有关调整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紧急停牌一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再次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金钰”,证券代码600086)于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尽快确定相关事项,不晚于2015年12月24日开市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