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新纶科技,股票代码:002341)于 2015年12月15日、12月16日、12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公司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2015年12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常州拟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尚处于筹备初期,尚未取得进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带来影响。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2015年12月15日发布了《关于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说明暨股票复牌的公告》,承诺自该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披露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变动区间为-2,000万元至2,000万元。
4、公司在常州拟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尚处于筹备期,投资规划与项目实施时间均未确定,且存在经营管理、技术消化、人力资源等各方面的风险,预计1-2年内将不会给公司业绩带来较大影响。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