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
4.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三批网点设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山西大同、广东佛山、福建泉州设立三家营业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监管规定具体办理公司2015年第三批网点设立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