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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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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5-090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28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705中航资本2015/12/21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39.16%股份的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在2015年12月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5年1-9月份实现合并净利润2,767,522,221.4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8,081,555.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2,031,814.61元。截至2015年9月末,未分配利润为537,372,702.34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为使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公司股份总数4,488,162,8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8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期进行分配。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12月1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12月28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4层第一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28日

至2015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关于修订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3.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6)人
3.01选举孟祥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02选举张民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03选举李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04选举赵桂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05选举都本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06选举王进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4.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4.01选举陈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贺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刘纪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2)人
5.01选举胡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5.02选举刘光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15 年 12月 21日(星期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关于修订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3.00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孟祥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02选举张民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03选举李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04选举赵桂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05选举都本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06选举王进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4.00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陈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贺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刘纪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0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5.01选举胡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5.02选举刘光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5-091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讯)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中航资本”)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7日1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20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祥泰先生主持。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唯一事项:

一、关于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5年1-9月份实现合并净利润2,767,522,221.4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8,081,555.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2,031,814.61元。截至2015年9月末,未分配利润为537,372,702.34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为使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公司股份总数4,488,162,8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8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期进行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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