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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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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81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2015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担保额度暨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峰谷源”)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以及贸易供应链业务,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8日、2015年11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担保进展情况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公司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2015年11月,江苏峰谷源为补充流动资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桥支行申请借款8,000万元,由公司及李青海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李青海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桥支行签订主合同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保证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担保期限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2、2015年12月,因生产经营需要,江苏峰谷源委托上海申航进出口有限公司代理采购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上津镇27MW电站项目的260Wp多晶硅光伏组件,金额约10,047.18万元(含税价,以双方实际履行合同金额为准)。由公司、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青海共同为江苏峰谷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青海共同签署主合同为《代理采购协议》的担保函。担保范围为《代理采购协议》项下江苏峰谷源应付的全部货款和佣金。担保期限至江苏峰谷源应向上海申航进出口有限公司付清全部采购款及佣金之最后期限后的第90天。

 三、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为68,000万元, 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9.22%,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21,797.18万元,占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42%,其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75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峰谷源提供担保19,047.18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其下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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