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22日开始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15年11月20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经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20日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2016年1月2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目前,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按项目进程在有序的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一步实施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其中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继续协助交易双方协商确认交易方案,推进内部法律程序,与会计师、评估师就财务和评估文件进行讨论,撰写重组报告书的部份章节,完善尽职调查材料;环球律师事务所正在起草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协议的相关初稿和完善本次交易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大华会计师正在进行两年一期财务报告及模拟两年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就初稿内容交与各方进行审核;沃克森资产评估公司正在撰写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以本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