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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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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5-095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15日,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3.7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拟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9)。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乙方”)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公司15JG1094期

 2、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3、产品币种:人民币

 4、本金保证:保证本金和收益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5年12月16日

 6、产品到期日: 2016年12月12日

 7、预期年化收益率:3.20%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本次使用2,000万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

 (二)主要风险揭示

 1、期限风险:由于本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乙方有权单方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乙方选择了行使本合同中所订明的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则甲方必须遵照履行。

 2、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发生申请赎回及/或本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甲方面临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甲方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甲方在本合同产品到期日(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存款本金及收益。

 5、再投资风险:乙方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产品实际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本产品提前终止,则甲方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审计部应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的情况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4年12月15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4年JG858期》。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81)。该产品已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852833.33元。

 2、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签订《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该产品已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643232.88元。

 3、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该产品尚未到期。

 4、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该产品尚未到期。

 5、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平安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该产品尚未到期。

 6、公司于2015年3月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该产品尚未到期。

 7、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贤士一路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博微新技术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该产品尚未到期。

 8、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该产品尚未到期。

 9、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北大道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该产品尚未到期。

 10、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该产品尚未到期。

 11、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3)。该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32,000万元(含本次2,000万元),已使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额度32,000万元(含本次2,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五、备查文件

 1、《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5-096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15日,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成立日:2014年12月17日;产品到期日:2015年12月14日;产品预期收益率: 4.30%/年。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81。

 该笔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到账,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共计获得理财投资收益852,833.33元。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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