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二局 编号:临2015-083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995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铁二局)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就审核意见函提及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名词释义均与《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相同)
一、关于标的资产行业及财务状况
1. 预案披露,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从传统的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和物资销售转变为以高端装备制造为主的工业制造业务。请公司补充披露:(1)重组后属于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的具体业务并说明判断依据;(2)该类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答复:
(1)重组后属于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的具体业务并说明判断依据
2010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中明确指出轨道交通装备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需依托客运专线和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建设实现快速健康的发展。2012年,国务院印发《“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明确了轨道交通装备产业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路线图,并提出了包括关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等多项重大行动。
同时,根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有核心专利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利用新传动原理、新机械结构和新加工工艺的新型机械技术”的通用机械和新型机械也属于国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生产该等工程机械产品属于高端工业制造业务。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转变为工业制造业务,其中道岔、隧道施工设备以及工程机械三大类业务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相关业务范畴,具体如下:
1)道岔
拟置入资产中中铁山桥和中铁宝桥是国内领先的道岔研发和生产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高速道岔、提速道岔、普速道岔、重载道岔及相关道岔配件等。由于关系到铁路运输的安全,道岔产品的研制对新材料、加工精度、尺寸、配套零部件、轨道信息化的配合度有较高的要求,相关产品均需获得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及国家铁路局颁发的CRCC认证和行政许可。中铁山桥、中铁宝桥在高速铁路道岔制造方面的技术实力、产品质量及研发成果均处在国内领先水平,其研制的道岔产品拥有多项关键技术,包括高速道岔系列产品的道岔刚度均匀化、道岔无缝线路适应性、高速道岔加工制造等技术,新型重载道岔系列产品的尖轨加厚技术、爆炸预硬化高锰钢组合辙叉、预埋铁座式扣件系统等技术,上述核心技术获得了多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
2011年,中铁山桥承担国家发改委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在项目中针对我国高铁系统有针对性地研发具有高安全性、高稳定性、高平顺性、高集成性、高寿命性、低维护性等技术要求的道岔产品;中铁山桥研制了国内首条高速铁路遂渝线无砟道岔以及目前已达国际领先水平、国内最大号码的62号道岔,该等产品的经验为后续中国高铁建设奠定了核心技术基础,相关的遂渝线无砟轨道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技术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中铁宝桥生产的钢梁式道岔和功能件在国内首条商业高速磁悬浮线上得到应用,使中国高速磁悬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自主研发的低速磁悬浮道岔功能件和轻轨功能件等均达到了较高的技术水平;中铁宝桥研制的时速350公里钢轨18号单开道岔荣获国家铁道学会铁道科技奖。
综上,中铁山桥和中铁宝桥研发及生产的道岔产品是发展轨道交通业务的关键设备,且道岔产品(尤其时速200公里以上的道岔)具备技术含量高、构造复杂、新材料性能优异、使用寿命长、行车安全性高等特点,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相关业务范畴。
2)隧道施工设备
拟置入资产的隧道施工设备研发和生产主要集中在中铁装备,中铁装备研制的隧道施工设备产品主要包括复合盾构机、土压平衡盾构机、泥水平衡盾构机、矩形盾构顶管机、硬岩盾构机、硬岩掘进机(TBM)等各系列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及其配套产品。
国务院于200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逐渐形成重大技术装备、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基础装备、一般机械装备等专业化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并明确了16项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的关键领域及任务要求,其中第10项即为“为满足铁路、水利、水电工程、城市轨道交通等建设项目的需要,加快全断面岩石掘进机等大型施工机械的研制,尽快掌握关键设备制造技术”。此外,依据中铁装备所在地河南省根据国务院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的总体要求制定的《河南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的范畴包括大型盾构机、提梁机、旋挖钻机、履带式工程起重机及台车等轨道交通施工装备等产业化项目。
综上,盾构机等隧道施工设备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相关业务范畴。
3)工程施工机械
拟置入资产的工程施工机械研发和生产主要集中在中铁科工,中铁科工研制的工程施工机械主要包括:铁路架桥机、运梁车、搬运机、提梁机、铺轨机等铁路施工专用特种设备;港口码头用大吨位双主梁双轨门式起重机、系列港口码头用门座式起重机、大吨位船用桅杆起重机等港口机械;电铲等矿山机械;共振破碎机等道路修复机械;集装箱轨道门式起重机等铁路站场集装箱装卸设备;喷粉桩机、大直径桩机、三轴桩机等桩工机械及地下施工配套设备;快搬式混凝土搅拌站等拌合机械;机械智能立体停车设备等。
中铁科工生产的900t双跨支撑过隧运架设备、具有均衡防摇功能的铁路货场集装箱门式(桥式)起重机、客货共线分体式铺架施工设备、钢梁架设起重机(含400t桅杆起重机、60t起重机等)均属于《"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所属的“3.轨道交通装备产业”范畴;中铁科工生产的运架设备群安全施工远程监控系统属于《"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所属的“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产业”范畴;中铁科工生产的矿山资源开采施工设备、港口起重运输机械、机械智能立体停车设备、全浮动侧置式水泥路面共振破碎机等工程机械,均为中铁科工通过自主研发设计,在技术上具备较大的创新性,采用新技术及新工艺的工程机械,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列“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之“(四)新型机械”中“2、通用机械和新型机械”范畴。综上,中铁科工研发和生产的工程施工机械产品均属于高端装备制造相关业务范畴。
(2)高端装备制造类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本次交易后,道岔、隧道施工设备及工程施工机械等高端装备制造类业务占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口径最近一年一期营业总收入比例将超过50%,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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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补充披露情况
对于上述信息,本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版)“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处进行了补充披露。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中的道岔、隧道施工设备以及工程机械研发及制造业务均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范畴,合计占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口径最近一年一期营业总收入比例均超过50%。
2. 请公司按照业务分类补充披露各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并进行同行业对比,另请列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各业务模块的占比。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答复:
(1)报告期内各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
1)中铁山桥
报告期内,中铁山桥分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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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中铁宝桥
报告期内,中铁宝桥分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中铁科工
报告期内,中铁科工分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中铁装备
报告期内,中铁装备分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1)道岔制造业务
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尚未有以铁路道岔细分行业作为主要业务的可比上市公司。经公开资料检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道岔业务,由其下属子公司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专门从事道岔的生产与销售,但其财务数据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因此暂无法获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2)隧道施工设备及服务业务
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尚未有与中铁装备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可比上市公司。经公开资料检索,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同样为全国性规模化经营隧道施工设备的同行业公司,但其财务数据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因此暂无法获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3)钢结构制造及安装业务
2013、2014年度,拟置入资产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分部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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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由于不同钢结构公司间规模、产品结构、业务模式等方面的差异,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中铁山桥及中铁宝桥钢结构业务主要为桥梁钢结构,桥梁钢结构工程业务的毛利率除受到钢材成本、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外,还受到工程造价、施工地域、制作和安装难度等方面影响,单项桥梁钢结构工程毛利率波动较大。中铁山桥及中铁宝桥2013年由于承接的主要桥梁钢结构工程项目毛利较低导致当年该项业务毛利率较低;2014年度,两家公司在增加业务规模的同时,提升盈利能力,在参与桥梁钢结构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之前,全面测算工程项目的各项成本,在保证获取稳定利润水平的前提下承接桥梁钢结构工程项目, 2014年度两家公司钢结构业务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中铁科工钢结构业务2013年度与行业平均水平相当;2014年度毛利率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总体处于行业合理水平。
4)工程施工机械业务
2013、2014年度,拟置入资产工程施工机械业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工程施工机械业务分部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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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中铁科工工程施工机械业务毛利率水平总体保持稳定,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当。中铁科工为原铁道部工程机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和中国中铁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其在工程机械专用施工设备研究设计与制造领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较强。
5)基建建设业务
2013、2014年度,拟置入资产基建建设业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建建设业务分部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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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中铁科工基建建设业务毛利率总体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本次交易完成后,中铁科工的基建建设业务将与中国中铁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根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在现有基建建设业务合同履行完毕后,中铁科工将不再开展基建建设业务。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各业务模块的占比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各业务模块收入占比情况(备考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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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各业务模块成本占比情况(备考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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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补充披露情况
对于上述信息,本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版)“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处进行了补充披露。
(5)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拟置入资产的钢结构制造及安装业务、工程施工机械业务及基建建设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与上述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比处于合理水平;本次交易完成后,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报表口径以道岔、钢结构制造与安装、隧道工程施工设备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机械等为主的设备和零部件制造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89%。
2)会计师核查意见
上述回复中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审计工作尚在进行过程中,会计师意见将在正式出具审计报告后,在重组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阶段予以完善。
3. 预案披露,标的公司中铁装备于2014年6月进行第三次增资,该次增资导致出资比例发生变更。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增资是否涉及评估;(2)如涉及,请说明评估或估值方法、增值率、交易作价等信息,并说明该评估或估值情况与本次重组预估作价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答复:
(1)中铁装备2014年6月第三次增资不涉及评估事项
2014年6月6日,中铁装备召开股东会,同意中国中铁通过单一增资的方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787.1578万元增至人民币30,787.1578万元,出资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中国中铁本次以现金方式对中铁装备进行增资,不涉及非货币财产出资,因此不涉及根据《公司法》规定的需进行评估的情形。中铁装备本次增资前,中国中铁、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铁装备60%、40%股权,其中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中铁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增资前后,中国中铁均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持有中铁装备100%股权,不会实质上导致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涉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需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
(2)补充披露情况
对于上述信息,本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版)“第五章 拟置入资产情况”之“四、中铁装备”之“(六)中铁装备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进行的增资和股权转让的相关作价及其评估”处进行了补充披露。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铁装备股东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中铁全资子公司,中铁装备2014年6月增资事项前后,中国中铁均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持有中铁装备100%股权,因此中国中铁以现金方式对中铁装备进行增资,不会实质上导致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涉及根据《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需对中铁装备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
2)评估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铁装备2014年6月增资事项未进行评估,原因在于中国中铁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中铁装备100%的股权,中国中铁以现金方式对中铁装备进行增资,不影响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修订后的预案对此进行说明并补充披露。
4. 预案披露,标的公司中铁装备拟收购中国中铁全资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铁建工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铁建工集团南京钢结构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目前转让事项正在进行中。请公司补充披露拟收购相关资产占所列示中铁装备合并财务报表中总资产之比,目前转让进展,及其对本次交易评估影响。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答复:
(1)中铁装备拟收购相关资产占比
截至2015年9月30日,中铁装备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总资产(未经审计)为3,359,465,803.70元。
1)截至2015年9月30日,拟收购的中铁建工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89,919,541.05元,占中铁装备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比例为17.56%。
2)拟收购的中铁建工集团南京钢结构分公司涉及钢结构业务的固定资产,收购日账面净值为13,002,150.89元,占中铁装备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比例为0.39%。
上述拟收购相关资产占中铁装备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之比为17.95%。
(2)相关转让进展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中铁装备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均已召开董事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铁装备收购中铁建工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铁建工集团南京钢结构分公司固定资产的相关议案。具体转让工作预计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3)中铁装备收购相关资产对本次交易评估的影响
本次评估采用的是包含中国中铁全资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铁建工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铁建工集团南京钢结构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的模拟报表,因此,评估预估值中包含该部分被收购资产的价值。
(4)补充披露情况
对于上述信息,本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版)“第五章 拟置入资产情况”之“四、中铁装备”之“(五)中铁装备最近十二个月内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处进行了补充披露。
(5)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中铁装备收购中国中铁全资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铁建工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铁建工集团南京钢结构分公司的固定资产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相关转让工作预计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2)评估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标的公司中铁装备收购中国中铁全资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铁建工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铁建工集团南京钢结构分公司的固定资产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预估值中包含了该部分补收购资产,在修订后的预案中上述事项已进行了补充披露。
5. 请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格式指引》的相关要求,对交易对方、交易标的的主要财务指标进行补充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资产负债率、毛利率、每股收益等。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答复:
(1)交易对方、交易标的的主要财务指标
1)交易对方主要财务数据
中国中铁2013及2014年度经审计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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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1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期间交易标的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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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交易标的2014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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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交易标的2013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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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版预案中“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数据”、“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及“第五章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现已按照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格式指引》的相关要求披露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的相关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会计师核查意见
上述回复中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审计工作尚在进行过程中,会计师意见将在正式出具审计报告后,在重组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阶段予以完善。
6. 预案披露,《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提出将高铁及城市轨道交通装备、隧道掘进机等高端装备制造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培育和发展。请公司核实信息来源,补充披露将隧道掘进机等作为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的依据。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答复:
(1)隧道掘进机等作为高端装备制造行业依据
国务院2010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轨道交通装备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需依托客运专线和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建设实现快速健康的发展。2012年,国务院印发《“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明确了轨道交通装备产业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路线图,并提出了包括关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等多项重大行动。同时,中铁装备所在地河南省在2012年根据该文件的总体要求制定了《河南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文中对轨道交通装备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包括大型盾构机、提梁机、旋挖钻机、履带式工程起重机及台车等轨道交通施工装备。
此外,国务院于200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逐渐形成重大技术装备、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基础装备、一般机械装备等专业化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将“选择一批对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防建设有重要影响,对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显著效果,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有积极带动作用,能够尽快扩大自主装备市场占有率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作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实现关键领域的重大突破”明确为主要任务,并明确了16项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的关键领域及任务要求,其中第10项即为“为满足铁路、水利、水电工程、城市轨道交通等建设项目的需要,加快全断面岩石掘进机等大型施工机械的研制,尽快掌握关键设备制造技术”。
综上,隧道掘进机等隧道施工设备属于国务院鼓励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轨道交通装备”范畴。
(2)补充披露情况
对于上述信息,本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版)“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资产的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之“(三)隧道掘进设备行业”之“1. 行业监管情况”处进行了补充披露。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及《河南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隧道施工设备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轨道交通装备行业的范畴。
7. 预案披露,我国新兴的掘进机产品正在试探性地进入海外市场,表现基本良好。请公司补充披露相关数据,并对该表述进行论证。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答复:
(1)关于掘进机产品进军海外市场的说明
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掘进机械分会会长在2014年12月所作的行业形势分析报告,目前我国的全断面隧道掘进机产业出口形势良好,出口国家和地区有所扩大,除原来的新加坡、香港、马来西亚、伊朗、印度等外,还开始出口非洲、南美洲、澳洲及欧洲,国内掘进机产品质量趋于稳定、产品性价比好的特点已逐渐被国外用户所认识。
以中铁装备为例,自成立至今,中铁装备积极推进“走出去”的国际化道路,先后成立德国公司和新加坡分公司等海外机构,产品出口至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中东等国家及地区,并成功进入欧洲。2013年国产盾构机中铁50号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地铁SBK-LINE第一区间顺利贯通,这亦是马来西亚地铁第一台顺利贯通的掘进设备。2015年,中铁装备隧道掘进机海外市场已签订10台订单,分别来自印度、新加坡、意大利、以色列等国家。其中对意大利的出口是中国自主品牌岩石掘进机首次出口欧洲。
另外,国内的其他盾构生产企业也通过收购或合资的方式积极进入海外市场,如中交天和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日本中和物产株式会社合资)、辽宁三三工业有限公司(收购加拿大卡特彼勒隧道设备有限公司)等代表。
(2)补充披露情况
对于上述信息,本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版)“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资产的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之“(三)隧道掘进设备行业”之“2. 行业概况”处进行了补充披露。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预案中关于“我国新兴的掘进机产品正在试探性地进入海外市场,表现基本良好”的表述存在合理依据。
8. 预案披露的钢结构行业信息仍为2013年以前行业状况。请公司更新行业相关数据,并量化分析该行业目前发展情况及趋势。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答复:
(1)请公司更新行业相关数据,并量化分析该行业目前发展情况及趋势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国钢结构行业不断发展壮大。根据上海金属结构行业协会的统计,国内钢结构产量从2009年的2,300万吨增长到2014年的4,100万吨,产值从1,850亿元增长到4,3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12.26%和18.37%。市场容量增长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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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上海金属结构行业协会
作为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工程,桥梁建设行业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前进而得到了稳定、持续的发展。桥梁用材及结构也从最初的石材(如:赵州桥)、发展到一般钢材简单结构(古代的铁索桥:大渡河泸定桥),到现代的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特种钢材结构等多种结构共存的现状。
钢结构建筑的应用在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已经历了上百年历史。目前,发达国家钢结构建筑在整个建筑中所占比重达到30%-50%。
2014年,我国完成建筑钢结构用钢量4,600余万吨,占粗钢产量的5.6%。虽然我国建筑钢结构在近年来从产量和应用领域来看都有大幅提高,但总体而言我国的建筑钢结构领域起步仍然较慢,钢结构产量低于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而建筑钢结构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更是远远落后。
“十三五”期间,“一带一路”将打开大量海内外钢结构应用市场。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钢结构行业将得到大力发展。超高层建筑、住宅项目、轨道交通建设等多维市场将酝酿钢结构更大应用空间。
1)加速城镇化趋势及高层建筑的加快建设
城镇化趋势将推动人口集聚,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投入建设为钢结构市场打开市场空间。
2015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11 部委联合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 个城市(镇)已确定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2014 年底前开始试点,到2017 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 年将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城镇化试点中城市有望进一步发展为集居住、商务、消费为一体的新型城镇,而作为承担这种综合城市功能需求的高层城市综合体建设将显著增加。预计未来几年内,高层以及超高层建筑将有望迎来下一个建设高峰期,钢结构建筑将迎来进一步发展。
国土资源部于2014年6月6日发布了首部专门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的部门规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又于9月25日出台《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用地面积下降80%,城市新区平均容积率比现城区提高30%以上。土地资源日益紧缺促进建筑容积率进一步提升,而钢结构住宅可有效提升套内面积并降低基础用地。在同等建筑面积下钢结构建筑比钢筋混凝土建筑能容纳更多用户,从而节约土地再开发资源;另一方面,由于钢结构自重较轻,更适宜于高层建筑,同等层高下钢结构建筑所占用的地基基础面积也更小,层高越高这种土地节约效应也更明显。
2)钢结构住宅市场潜力巨大
2014年我国住宅竣工面积超过8亿平米,其中钢结构住宅占比较小。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国都有成熟的钢结构住宅体系。随着更多大型钢结构住宅群的成功交付,钢结构住宅建筑速度快、抗震性强、容积率高等优势将被更多房地产开发商认可。
当前全国各省市保障性住房中采用钢结构的工作已经展开。目前全国最大全国最大的钢结构保障性住房已在杭州开工,完工后建筑面积约为66万平方米。随着钢结构保障房的占比逐步提高,钢结构行业将获得新的市场空间。
3)轨道交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我国铁路建设发展正盛,发改委密集批复的铁路项目将对用钢需求产生刺激,其中大量待建的铁路车站项目将使用大跨度钢结构建筑。同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机场、通信、风电、海洋工程设施、电力输送铁塔等钢结构建设也将带来较大的市场空间。
(2)补充披露情况
对于上述信息,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版)“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资产的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之“(二)钢结构行业”之“3. 钢结构市场总体状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上海金属结构行业协会及上述其他机构的相关数据,中国钢结构行业发展整体发展趋势较为良好。
二、关于交易安排
9. 预案披露,置出资产目前尚未取得债权人债务转移同意函。请公司补充披露债权债务具体情况,预计取得同意函的时间,及其对本次交易影响。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答复:
(1)债权债务转移的进度
2015年11月18日,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二局有限”)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已就中铁二局全部资产及负债转移至二局有限事宜向相关债权人、合同方发出征询函,相关转移工作正在进行中。截至2015年9月30日,中铁二局母公司报表存在金融债务余额为1,885,490.00万元,存在非金融性债务余额为1,668,975.4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本回复出具日,已经发出采购合同债务转移征询函71份,收回55份同意函,回函比例77.5%;已经发出借贷协议债务转移征询函21份,目前各银行正在办理手续中;已经发出授信协议债务转移征询函97份,目前各银行正在办理手续中;已经发出应收账款转移征询函123份,收回10份同意函,回函比例8.13%;已经发出应付账款转移征询函307份,收回102份同意函,回函比例33.22%。
相关征询和沟通工作目前进展顺利,预计将于2016年1月31日前取得大部分债权债务转移同意函。
(2)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根据中铁二局与中国中铁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如中铁二局未能在交割日前就置出资产中全部债务、担保责任及合同义务转移给二局有限取得相关债权人、担保权人及合同权利人的同意,在前述协议生效后,且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以成功实施的前提下,双方同意仍由二局有限全额承担未取得同意部分债务、担保责任及合同义务产生的债务、责任、损失;如在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后,相关债权人、担保权人或合同权利人因前述事项向中铁二局提出求偿或要求履行时,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条件下可由中铁二局先履行义务,再依据有关凭证与二局有限结算,或直接交由二局有限履行。如在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后,置出资产中债务人或合同义务人仍向中铁二局偿付债务或履行义务的,中铁二局在收到偿付款项或合同收益后,应当将相关款项或收益转交二局有限,因此产生的税项由二局有限承担。
中国中铁作为中铁二局的间接控股股东和本次交易对方,就中铁二局置出资产涉及债务转移的或有事项承诺如下:“置出资产涉及债务或合同义务转移的,本公司指定的接收方应协助中铁二局在置出资产交割日前取得相关债权人或合同权利人的同意函。如前述置出资产的资产权属或债务及合同义务无法完成转移,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中铁二局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或被追索任何债务,本公司保证承担上述损失或债务。”根据此约定及中国中铁的承诺,如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债权人向中铁二局主张债权的,中国中铁将承担中铁二局受到的损失或债务清偿费用,该等承诺及约定能够有效避免中铁二局由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中铁二局不能获取所有债权人对转移债务的同意函不会对中铁二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造成实质性障碍。
(3)补充披露情况
对于以上信息,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版)“第四章 置出资产基本情况”之“二、置出资产的具体情况”之“(四)置出资产涉及的债权人同意情况”处进行了补充披露。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置出资产相关债权人债务转移征询工作正在开展中,并已获得部分同意函;根据中国中铁与中铁二局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中国中铁出具的承诺函,若置出资产的资产权属或债务及合同义务无法完成转移,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中铁二局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或被追索任何债务,中国中铁及/或二局有限将承担上述损失或债务。在此基础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障碍的情况。
10. 预案披露,即使本次配套资金募集不足,公司仍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推进募投项目,同时标的资产近两年大额分红,请公司结合上述情况,补充披露募集配套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请财务顾问与会计师发表意见。
答复:
(1)募集配套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未来上市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
工业制造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根据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工业制造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来看,未来上市公司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支出。在桥梁钢结构、道岔、盾构机等重工装备的生产制造过程中,拟置入资产所需投入的包括钢材在内的原材料总量大、总价值高,尤其是铸钢等环节的高能耗以及包括运输专线、汽运在内的转运过程都要求公司投入大量费用,且桥梁钢结构、道岔、盾构机以及重工装备的生产周期较长,拟置入资产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的客户给予较长的信用期。因此,拟置入资产所处行业的特点和经营模式决定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较大需求,需要及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业务的开展,满足上市公司的整体营运资金需求。
根据未经审计的置入资产及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重组置入资产的总收入保持在较高水平,2014年达122.38亿元,2015年1至9月的总收入为88.43亿元,业务规模的扩张使得公司营运资金需求规模不断增长。截至2015年9月30日,重组后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口径货币资金余额约为11.4亿元,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约为17亿元,相关账面货币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即将到期的负债以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虽然公司债权融资渠道通畅,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节省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
2)标的资产分红安排符合中国中铁内部利润分配管理办法
本次重组前,标的公司作为中国中铁的全资子公司,在考虑自身发展的同时,要兼顾股东中国中铁整体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同时中国中铁作为上市公司,也需间接兼顾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在本次重组前,按照中国中铁内部利润分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中铁对包括标的公司在内的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实行统一管理,各子公司按照不低于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金额的30%向中国中铁进行分红。
本次重组后,标的公司将作为一个上市公司独立面对市场开展业务,参与市场竞争,集中优势资源大力发展工业制造业务。通过使用部分本次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便开展业务、满足上市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是综合考量公司重组后所处行业特点、经营环境以及本次重组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后做出的安排,有利于公司本次重组后的发展,进而提高重组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3)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不足的补救措施
公司已对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作出了相应安排,可通过包括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自有资金等手段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在本次重组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实现配套融资用于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提高股东利益,将使得本次重组的效率得到提高、整合效益得到提升。
综上所述,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提升本次交易整合效益,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成为国际一流的综合型重工装备和配套服务提供商的战略目标的实现,进而保障和提高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补充披露情况
对于上述信息,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版)“第八章 募集配套资金”之“四、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之“(十三)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处进行了补充披露。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公司重组后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作为补充流动资金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上市公司整体参与工业制造业务市场竞争并谋求长远发展的综合需求所必须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升本次交易的整合效益,有利于促进未来上市公司成为国际一流的综合型重工装备和配套服务提供商的战略目标的实现,进而保障和提高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2)会计师核查意见
上述回复中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审计工作尚在进行过程中,会计师意见将在正式出具审计报告后,在重组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阶段予以完善。
三、关于标的资产权属、资质等
11. 预案披露,拟置入资产存在部分经营用地及房产权属瑕疵。请公司补充披露目前相关事项的办理进展,相关费用的承担主体及其对本次交易影响。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答复:
(1)拟置入资产经营用地及房产权属瑕疵完善工作进展情况
1)中铁山桥
① 土地
截至重组预案出具日,中铁山桥共有3宗土地正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3宗土地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该等土地权属无争议,办理权属证书不存在障碍。
② 房产
截至重组预案出具日,中铁山桥共有11处房产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11处房产中已有1处房产办理了2项《房屋所有权证》,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1处房产已办理权属证书外,其余10处房产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该等房产权属无争议,办理权属证书不存在障碍。
2)中铁宝桥
① 土地
截至预案出具日,中铁宝桥共有2宗土地正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2宗土地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该等土地权属无争议,办理权属证书不存在障碍。
② 房产
截至预案出具日,中铁宝桥共有17处房产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17处房产中已有5处房产合计办理了6项《房屋所有权证》,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
剩余12处房产中有2处房产为商品房,该等商品房的开发商为云南腾达运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置业”)。腾达置业现持有编号为“昆建房开证字2012第107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已合法拥有该等商品房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并依法取得了该等房产的预售许可证。中铁宝桥与腾达置业依法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并已全额缴纳购房款,目前正在办证房产证。另有3处房产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该等房产权属无争议,办理权属证书不存在障碍。剩余7处房产正在办理权属证书。
3)中铁科工
① 土地
截至预案出具日,中铁科工的所有土地均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② 房产
截至预案出具日,中铁科工共有21处房产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有4处房产正在办理证载权利人更名程序。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21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中的19处房产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该等房产权属无争议,办理权属证书不存在障碍;其余2处房产因所在土地已纳入武汉市储备用地,该2处房产无需办理权属证书。4处未办理证载权利人更名的房产正在办理更名程序。
4)中铁装备
① 土地
截至预案出具日,中铁装备有1宗土地正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2宗土地正在办理证载权利人更名程序。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1宗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该等土地权属无争议,办理权属证书不存在障碍。2宗未办理证载权利人更名的土地正在办理更名程序。
② 房产
截至预案出具日,中铁装备共有14处房产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14处房产中已有1处房产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1处房产已办理权属证书外,另有7处房产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该等房产权属无争议,办理权属证书不存在障碍。剩余6处房产正在办理权属证书。
(2)相关费用的承担主体及其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根据中国中铁出具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或有事项的承诺》,标的公司正在办理及拟办理权属证书手续的主要资产(包括土地、房产等)取得完备权属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标的公司中存在任何瑕疵的资产(如有)不会影响标的公司的正常使用。如因上述瑕疵导致本次重组完成后中铁二局及/或标的公司遭受任何经济损失的,中国中铁将以现金等额补偿中铁二局及/或标的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如截至2018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存在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和房产,中国中铁承诺将以现金置换或中国中铁与中铁二局一致同意的方式处理该等无证土地或房产,并保证中铁二局及/或标的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综上,中国中铁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对中铁二局及标的公司因该等瑕疵土地、房产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据此,四家标的公司就瑕疵土地、房产办理权属证书或更名程序所产生的费用由中国中铁承担,四家标的公司存在的土地、房产瑕疵不会对本次重组造成实质影响。
(3)补充披露情况
对于上述信息,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版)“第五章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一、中铁山桥”之“(四)中铁山桥合法合规性说明”之“3. 土地、房产权属情况”,“第五章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二、中铁宝桥”之“(四)中铁宝桥合法合规性说明”之“3. 土地、房产权属情况”,“第五章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三、中铁科工”之“(四)中铁科工合法合规性说明”之“3. 土地、房产权属情况”及“第五章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四、中铁装备”之“(四)中铁装备合法合规性说明”之“3. 土地、房产权属情况”处进行了补充披露。
(4)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已披露的标的公司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房产中,已有部分取得权属证书,另有部分土地、房产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无障碍证明,并正在办理权属证书。针对正在办理更名的土地、房产,相关标的公司亦表示其正在办理更名程序。此外,根据中国中铁出具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或有事项的承诺》,中国中铁将承担上述办理权属证书或更名程序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中铁二局及标的公司因土地、房产瑕疵所遭受的损失。基于上述情况,该等土地、房产瑕疵不会对本次重组造成实质影响,且不会损害中铁二局的合法权益。
2)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律师认为:标的公司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房产已有部分取得权属证书,另有部分土地、房产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无障碍证明,剩余土地、房产正在办理权属证书。正在办理证载权利人更名的土地、房产亦正在办理更名程序。中国中铁承担上述办理权属证书或更名程序所产生的费用,并承诺承担中铁二局及标的公司因土地、房产瑕疵所遭受的损失。该等土地、房产瑕疵不会对本次重组造成实质影响,不会损害中铁二局的合法权益。
12. 预案披露,拟置入资产生产经营所需的部分业务资质有效期即将届满。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经营资质是否属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核心资质;(2)其到期展续是否存在障碍。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答复:
(1)有效期届满的业务资质情况及是否为生产经营所需核心资质
1)中铁山桥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中铁山桥有效期将在2016年2月29日前届满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
上述国家铁路局颁发的4项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为部分型号道岔等产品的生产许可,是中铁山桥的核心资质证书之一。此外,欧盟道岔产品TSI认证、美国钢结构协会AISC认证涉及中铁山桥的出口产品,亦属于中铁山桥生产经营所需核心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证涉及中铁山桥桥梁钢结构、建筑钢结构产品的安装和维修等必备的施工性质环节,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核心资质证书之一。证书编号为“CNASL3283”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是对中铁山桥检测和校准实验能力的认证,而检测和校准实验能力是道岔、桥梁和建筑钢结构产品研发和生产相关核心实验能力之一,是中铁山桥的核心资质证书之一。
2)中铁宝桥
中铁宝桥有效期将在2016年2月29日前届满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
上述认定证书证载到期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根据国家铁路局2015年4月8日印发的《关于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铁科法〔2015〕11号)(以下简称“道岔生产企业审批公告”),为做好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工作,与《标准轨距铁路道岔技术条件》(TB/T412-2014)实施时间合理衔接,许可有效期自动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
上述6项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为部分型号道岔的生产许可,属于中铁宝桥的生产经营所需核心资质证书。
3)中铁科工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中铁科工有效期将在2016年2月29日前届满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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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铁装备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中铁装备不存在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业务资质情况。
(2)业务资质到期展续是否存在障碍
1)中铁山桥
对于国家铁路局向中铁山桥颁发的关于道岔尖轨、道岔基本轨、普通钢轨护轨以及整组道岔四项产品的生产企业许可证,根据道岔生产企业审批公告要求:“所有被许可的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应在2016年1月1日前按照新标准完成产品型式检验,并向国家铁路局申请换发新证”,中铁山桥目前已按相关要求和新标准完成产品型式检验,取得了检验报告,并已向国家铁路局申请换发新证,国家铁路局也已受理。经逐项分析国家铁路局2014年2月印发的《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细则》通知(国铁设备监〔2014〕14号),中铁山桥满足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所需满足的条件,在现有政策不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前提下,预计该等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到期展续不存在障碍。
中铁山桥已于2015年12月2日和2015年12月11日分别通过了欧盟道岔产品TSI认证、美国钢结构协会AISC认证的外方现场审核,已确认新的认证证书换发。根据中铁山桥多年来认证实施效果判断,预计该等海外相关资质证书到期展续不存在障碍。
中铁山桥已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证的展续。该许可证的展续评审会将于2015年12月26日召开,中铁山桥可确保有效期截止日前将展续办理完毕。
对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对中铁山桥检测和校准实验能力的认证,发放机构的秘书处已确定将于2015年12月18日至20日对中铁山桥下属的证书持有单位进行实验室现场评审,证书持有单位将在评审后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整改。中铁山桥将尽快完成评审的各项有关工作,在认证有效期到期前完成展续工作。
上述为中铁山桥的核心资质相关到期展续情况,对于非核心资质,中铁山桥也对其到期展续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如下:
中铁山桥正在为将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的《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办理延期,预计12月31日前办完。因此,该许可证的展续不存在障碍。
中铁山桥的《紧固件制造者识别标志使用证书》将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现正在申请换证,已将换证申请表递交至全国紧固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预计在本月底前完成换证。
秦皇岛山桥多诺芬锰钢硬化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将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三级企业(机械)资质改为二级资质企业的申请,相关证书在邮寄过程中。
2)中铁宝桥
根据道岔生产企业审批公告要求:“所有被许可的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应在2016年1月1日前按照新标准完成产品型式检验,并向国家铁路局申请换发新证”。目前,中铁宝桥已经按照新标准完成产品型式检验,取得了检验报告,并已向国家铁路局申请换发新证。
根据国家铁路局2014年2月印发的《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细则》的通知(国铁设备监〔2014〕14号),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申请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包括:(1)有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2)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规定的其它条件。经逐项分析中铁宝桥满足相关申请条件,在现有政策不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下,预计到期展续不存在障碍。
3)中铁科工
中铁科工有效期已经届满或即将届满的业务资质的到期展续情况如下:
① 九桥公司、重工公司及基础工程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九桥公司、重工公司及基础工程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证载有效期已经届满。2015年10月,住建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调整了建筑企业部分资质标准,并要求建筑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文件)的要求,在2016年6月30日前将旧版资质证书统一更新为新版证书。九桥公司、重工公司及基础工程公司将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② 中铁科工的特种设备许可证
中铁科工的特种设备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2月26日,目前中铁科工正在准备特种设备许可证的展续材料,拟于2016年1月向主管部门提交许可证展续申请文件,预计将于2016年2月前取得新证。
③ 九桥公司的特种设备许可证
九桥公司的特种设备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1日,九桥公司及其聘请的评审机构已于2015年11月29日将评审合格报告等资料上报给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局,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预计将于2015年12月底取得展续后的特种设备许可证。
④ 瑞敏检测公司的计量认证证书
瑞敏检测公司的计量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2日,瑞敏检测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向质监局报送了证书展续申请文件,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预计将于2016年1月取得展续后的计量认证证书。
综上,中铁科工有效期已经届满或截至2016年2月29日即将届满的业务资质正在进行到期展续工作,到期展续不存在障碍。
(3)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重组预案(修订版)“第五章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一、中铁山桥”之“(七)中铁山桥业务资质及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之“1. 业务资质与许可”、“第五章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二、中铁宝桥”之“(七)中铁宝桥业务资质及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之“1. 业务资质与许可”以及“第五章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三、中铁科工/(七)中铁科工业务资质及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 1、业务资质与许可”中依照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拟置入资产将在2016年2月29日前届满的业务资质情况部分属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核心资质,其中已经届满或即将届满的部分业务资质正在进行到期展续工作,未发现
行业名称 | 2015年1-9月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总收入占比 | 营业收入 | 总收入占比 |
道岔 | 324,940.29 | 36.94% | 505,863.17 | 41.92% |
隧道施工设备 | 109,716.72 | 12.47% | 124,095.62 | 10.28% |
工程施工机械 | 25,960.20 | 2.95% | 27,794.88 | 2.30% |
合计 | 460,617.21 | 52.36% | 657,753.67 | 54.51% |
产品
名称 | 2015年1-9月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道岔及相关零部件制造 | 155,791.45 | 120,019.37 | 22.96% | 252,909.93 | 189,369.72 | 25.12% | 237,422.15 | 162,025.65 | 31.76% |
钢结构制造与安装 | 151,777.76 | 140,802.81 | 7.23% | 173,683.50 | 146,705.50 | 15.53% | 150,236.89 | 137,208.38 | 8.67% |
其他 | 14,794.70 | 10,300.04 | 30.38% | 16,313.16 | 16,948.98 | -3.90% | 19,839.85 | 19,920.76 | -0.41% |
合计 | 322,363.91 | 271,122.22 | 15.90% | 442,906.60 | 353,024.21 | 20.29% | 407,498.88 | 319,154.80 | 21.68% |
产品名称 | 2015年1-9月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道岔及相关零部件制造 | 169,148.84 | 129,793.32 | 23.27% | 252,953.23 | 194,912.58 | 22.95% | 223,104.01 | 171,545.04 | 23.11% |
钢结构制造与安装 | 99,372.69 | 85,920.03 | 13.54% | 111,619.30 | 98,001.41 | 12.20% | 131,812.89 | 124,632.92 | 5.45% |
其他 | 10,227.38 | 9,845.54 | 3.73% | 28,825.71 | 27,179.18 | 5.71% | 36,386.97 | 34,999.65 | 3.81% |
合计 | 278,748.90 | 225,558.90 | 19.08% | 393,398.25 | 320,093.17 | 18.63% | 391,303.87 | 331,177.61 | 15.37% |
产品名称 | 2015年1- 9月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钢结构制造与安装 | 87,702.19 | 78,757.02 | 10.20% | 110,428.53 | 98,447.55 | 10.85% | 89,188.81 | 77,088.45 | 13.57% |
隧道掘进设备 | 6,344.12 | 5,697.37 | 10.19% | 10,581.54 | 9,984.61 | 5.64% | 14,307.26 | 12,854.05 | 10.16% |
工程施工机械 | 32,418.19 | 27,399.91 | 15.48% | 36,399.13 | 29,429.24 | 19.15% | 25,061.14 | 20,873.06 | 16.71% |
基建建设 | 36,950.22 | 34,889.20 | 5.58% | 54,063.42 | 50,847.22 | 5.95% | 33,684.85 | 31,046.82 | 7.83% |
其他 | 1,436.87 | 1,055.13 | 26.57% | 2,301.96 | 822.64 | 64.26% | 3,273.54 | 2,501.50 | 23.58% |
合计 | 164,851.59 | 147,798.63 | 10.34% | 213,774.58 | 189,531.26 | 11.34% | 165,515.60 | 144,363.88 | 12.78% |
行业名称 | 2015年1-9月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隧道施工设备及相关服务 | 103,372.60 | 68,615.85 | 33.62% | 113,514.08 | 80,439.36 | 29.14% | 108,613.52 | 73,766.03 | 32.08% |
钢结构制造与安装 | 7,678.83 | 6,516.92 | 15.13% | 38,937.07 | 33,529.69 | 13.89% | 46,402.45 | 42,423.53 | 8.57% |
设备租赁 | 4,837.38 | 1,814.09 | 62.50% | 4,923.12 | 3,451.71 | 29.89% | 4,557.51 | 1,401.40 | 69.25% |
其他 | 4,309.79 | 4,237.60 | 1.67% | 7,754.20 | 7,603.28 | 1.95% | 1,408.55 | 1,424.75 | -1.15% |
合计 | 120,198.59 | 81,184.47 | 32.46% | 165,128.46 | 125,024.05 | 24.29% | 160,982.04 | 119,015.71 | 26.07% |
证券代码 | 公司简称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600477.SH | 杭萧钢构 | 16.06% | 13.03% |
600496.SH | 精工钢构 | 16.16% | 14.87% |
002135.SZ | 东南网架 | 12.74% | 13.61% |
002524.SZ | 光正集团 | -1.30% | 11.20% |
002541.SZ | 鸿路钢构 | 17.41% | 13.22% |
002743.SZ | 富煌钢构 | 14.09% | 11.98% |
中值 | 15.08% | 12.60% |
平均值 | 12.53% | 12.99% |
中铁山桥 | 15.53% | 8.67% |
中铁宝桥 | 12.20% | 5.45% |
中铁科工 | 10.85% | 13.57% |
证券代码 | 公司简称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600815.SH | 厦工股份 | 14.35% | 15.13% |
601106.SH | 中国一重 | 9.24% | 14.55% |
600320.SH | 振华重工 | 13.26% | 7.95% |
601989.SH | 中国重工 | 11.25% | 14.41% |
600031.SH | 三一重工 | 25.92% | 26.68% |
000425.SZ | 徐工机械 | 22.90% | 22.45% |
000157.SZ | 中联重科 | 27.89% | 29.17% |
中值 | 14.35% | 15.13% |
均值 | 17.83% | 18.62% |
中铁科工 | 19.15% | 16.71% |
证券代码 | 公司简称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600039.SH | 四川路桥 | 11.95% | 11.45% |
002307.SZ | 北新路桥 | 9.65% | 11.45% |
002628.SZ | 成都路桥 | 15.98% | 14.92% |
600284.SH | 浦东建设 | 12.66% | 28.78% |
600853.SH | 龙建股份 | 8.25% | 8.06% |
中值 | 11.95% | 11.45% |
均值 | 11.70% | 14.93% |
中铁科工 | 5.95% | 7.83% |
行业名称 | 2015年1-9月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收入占比 | 营业收入 | 收入占比 |
工程设备和零部件制造 | 807,148.68 | 91.75% | 1,092,422.07 | 90.54% |
- 道岔 | 324,940.29 | 36.94% | 505,863.17 | 41.92% |
- 钢结构制造与安装 | 346,531.47 | 39.39% | 434,668.40 | 36.02% |
- 隧道施工设备及相关服务 | 109,716.72 | 12.47% | 124,095.62 | 10.28% |
- 工程施工机械 | 25,960.20 | 2.95% | 27,794.88 | 2.30% |
基建建设 | 36,950.22 | 4.20% | 54,063.42 | 4.48% |
其他 | 35,606.11 | 4.05% | 60,118.16 | 4.98% |
合计 | 879,705.01 | 100.00% | 1,206,603.64 | 100.00% |
行业名称 | 2015年1-9月 | 2014年度 |
营业成本 | 成本占比 | 营业成本 | 成本占比 |
工程设备和零部件制造 | 657,384.57 | 91.36% | 872,269.20 | 89.09% |
- 道岔 | 249,812.69 | 34.72% | 384,282.30 | 39.25% |
- 钢结构制造与安装 | 311,996.78 | 43.36% | 376,684.15 | 38.47% |
- 隧道施工设备及相关服务 | 74,313.22 | 10.33% | 90,423.97 | 9.24% |
- 工程施工机械 | 21,261.88 | 2.95% | 20,878.78 | 2.13% |
基建建设 | 34,889.20 | 4.85% | 50,847.22 | 5.19% |
其他 | 27,252.41 | 3.79% | 56,005.80 | 5.72% |
合计 | 719,526.18 | 100.00% | 979,122.22 | 100.00% |
行业名称 | 2015年9月30日
/ 2015年1-9月 | 2014年12月31日
/ 2014年度 | 2013年12月31日
/ 2013年度 |
资产总计 | 7,248.63 | 6,830.47 | 6,282.01 |
负债合计 | 5,894.01 | 5,739.83 | 5,314.0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257.77 | 987.20 | 866.3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54.61 | 1,090.64 | 968.00 |
营业总收入 | 4,321.53 | 6,125.59 | 5,604.44 |
营业利润 | 105.74 | 148.10 | 123.61 |
利润总额 | 108.56 | 153.13 | 135.11 |
净利润 | 75.72 | 106.76 | 100.7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9.08 | 103.60 | 93.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15% | 11.26% | 11.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17 | 194.46 | 79.9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4 | 0.482 | 0.44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15 | 11.26 | 11.39 |
营业毛利率 | 10.62% | 10.86% | 10.19% |
资产负债率 | 81.31% | 84.03% | 84.59% |
2015年9月30日/2015年1-9月 | 置出资产 | 置入资产 |
中铁二局 | 中铁山桥 | 中铁宝桥 | 中铁科工 | 中铁装备 |
总资产 | 5,856,413.37 | 870,187.57 | 554,348.72 | 353,049.77 | 330,546.58 |
净资产 | 653,379.75 | 283,699.81 | 291,389.37 | 66,762.35 | 87,355.25 |
营业收入 | 3,867,357.95 | 325,113.59 | 279,430.74 | 165,840.09 | 120,420.97 |
营业成本 | 3,585,612.53 | 274,098.17 | 226,023.93 | 148,122.89 | 81,291.55 |
利润总额 | 143,888.42 | 21,376.03 | 20,306.67 | 3,262.50 | 23,253.02 |
净利润 | 138,006.26 | 17,985.69 | 17,757.74 | 2,478.54 | 20,680.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6,128.84 | 40,684.53 | 19,444.93 | 5,909.46 | -7,461.20 |
资产负债率 | 88.84% | 67.40% | 47.44% | 81.09% | 73.57% |
毛利率 | 7.29% | 15.69% | 19.11% | 10.68% | 32.49% |
每股收益 | 0.108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15年9月30日/2015年1-9月 | 置出资产 | 置入资产 |
中铁二局 | 中铁山桥 | 中铁宝桥 | 中铁科工 | 中铁装备 |
总资产 | 5,898,059.15 | 894,709.16 | 557,596.53 | 298,687.26 | 342,024.39 |
净资产 | 688,109.24 | 264,295.38 | 301,793.67 | 65,550.95 | 108,784.53 |
营业收入 | 7,151,263.90 | 458,353.02 | 394,204.31 | 214,525.99 | 165,357.70 |
营业成本 | 6,728,861.69 | 368,254.26 | 320,646.32 | 189,664.58 | 125,089.06 |
利润总额 | 53,717.11 | 30,154.20 | 27,522.21 | 3,707.29 | 14,592.74 |
净利润 | 36,903.00 | 26,359.02 | 24,241.63 | 3,097.67 | 11,335.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49,955.82 | 11,738.31 | 44,791.83 | -3,443.49 | 41,213.93 |
资产负债率 | 88.33% | 70.46% | 45.88% | 78.05% | 68.19% |
毛利率 | 5.91% | 19.66% | 18.66% | 11.59% | 24.35% |
每股收益 | 0.193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 | 置出资产 | 置入资产 |
中铁二局 | 中铁山桥 | 中铁宝桥 | 中铁科工 | 中铁装备 |
总资产 | 5,114,677.75 | 906,553.89 | 494,980.51 | 278,919.13 | 276,942.47 |
净资产 | 674,462.60 | 253,219.83 | 245,444.13 | 64,298.90 | 85,584.86 |
营业收入 | 7,956,690.57 | 416,545.27 | 392,366.93 | 165,673.49 | 161,580.18 |
营业成本 | 7,532,177.00 | 327,866.01 | 332,075.15 | 144,423.44 | 119,169.64 |
利润总额 | 93,765.27 | 27,984.07 | 25,394.13 | 1,722.88 | 26,955.86 |
净利润 | 67,468.72 | 24,221.29 | 25,394.13 | 1,267.15 | 22,266.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3,474.67 | 51,391.49 | 45,200.88 | 4,760.33 | 3,907.14 |
资产负债率 | 86.81% | 72.07% | 50.41% | 76.95% | 69.10% |
毛利率 | 5.34% | 21.29% | 15.37% | 12.83% | 26.25% |
每股收益 | 0.288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序号 | 房产证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坐落 | 证载建筑面积@(平方米) | 证载用途 | 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 |
1 | 秦皇岛市房权证秦山开房字第20005516号 | 中铁山桥 | 假日蓝湾16-1-501号 | 88.91 | 公寓 | 否 |
2 | 秦皇岛市房权证秦山开房字第20005517号 | 中铁山桥 | 假日蓝湾16-1-502号 | 77.21 | 公寓 | 否 |
序号 | 房产证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坐落 | 证载建筑面积@(平方米) | 证载用途 | 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 |
1 | 宁房权证栖初字第534884号 | 中铁宝桥(南京)有限公司 |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中路6号 | 67,700.88 | 厂房 | 否 |
2 | 宁房权证栖初字第534879号 | 中铁宝桥(南京)有限公司 |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中路6号 | 3,190.71 | 其他辅助设施 | 否 |
3 | 宁房权证栖初字第534880号 | 中铁宝桥(南京)有限公司 |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中路6号 | 7,326.24 | 其他综合 | 否 |
4 | 宁房权证栖初字第534881号 | 中铁宝桥(南京)有限公司 |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中路6号 | 5,681.99 | 其他辅助设施 | 否 |
5 | 宁房权证栖初字第534882号 | 中铁宝桥(南京)有限公司 |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中路6号 | 6,551.47 | 仓储设施 | 否 |
6 | 宁房权证栖初字第534883号 | 中铁宝桥(南京)有限公司 |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中路6号 | 7,741.89 | 其他辅助设施 | 否 |
序号 | 房产证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坐落 | 证载建筑面积@(平方米) | 证载用途 | 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 |
1 | 郑房权证字第1501305342号 | 中铁装备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66号41号楼2单元2层204号 | 130.52 | 成套住宅 | 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书名称 | 资质内容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发证部门 |
1 | 中铁山桥 |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 道岔尖轨——采用《标准规矩铁路道岔技术条件》(TB/T412)的直向通过速度≤160km/h、60kg/m钢轨12号及以下的道岔尖轨 | REAC1002-0004 | 2015/03/01(由于标准变更有效期延至2015/12/31 | 国家铁路局 |
道岔基本轨——采用《标准规矩铁路道岔技术条件》(TB/T412)的直向通过速度≤160km/h、60kg/m钢轨12号及以下的道岔基本轨 | REAC1003-0004 | 2015/03/01(由于标准变更有效期延至2015/12/31 | 国家铁路局 |
普通钢轨护轨——采用《标准规矩铁路道岔技术条件》(TB/T412)的直向通过速度≤160km/h、60kg/m钢轨12号及以下的普通钢轨护轨 | REAC1005-0004 | 2015/03/01(由于标准变更有效期延至2015/12/31 | 国家铁路局 |
整组道岔(固定型辙叉道岔)——采用《标准规矩铁路道岔技术条件》(TB/T412)的直向通过速度≤160km/h、60kg/m钢轨12号及以下的固定型辙叉道岔 | REAC1001-0004 | 2015/03/01(由于标准变更有效期延至2015/12/31 | 国家铁路局 |
2 | 中铁山桥 | 欧盟道岔产品TSI认证 | R190/9单开道岔 | 0941/4/H1/2014/INF/EN/RC101339-01A | 2015/12/09 | 欧盟Railcert |
3 | 中铁山桥 | 美国钢结构协会AISC认证 | 美国钢结构质量管理体系 | 120911101-2016 | 2016/01/31 | 美国钢结构协会AISC |
4 | 中铁山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 | 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悬臂式起重机的安装、改造、维修 | TS3413062-2016 | 2016/02/27 |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5 | 中铁山桥 | 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COD:10吨/年;氨氮:0.04吨/年;SO2:108吨/年;NOX:81吨/年 | PWX—130303—0049 | 2015/12/31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环境保护局 |
6 | 高强度紧固器材有限公司 | 紧固件制造者识别标志使用证书 | — | 5.17 | 2015/12/31 | 全国紧固件标准化委员会 |
7 | 秦皇岛市恒正机械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 符合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 | CNASL3283 | 2016/01/13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8 | 秦皇岛山桥多诺芬锰钢硬化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三级企业(机械) | — | AQBIIIJX秦201200019 | 2015/12 |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书名称 | 资质内容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发证部门 |
1 | 中铁宝桥 | 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 采用《时速200公里铁路道岔技术条件(暂行)》(运基线路[2005]230号)的直向通过速度≤200km/h、60kg/m钢轨18号及以下的可动心轨辙叉道岔 | REAC1001-00002 | 2015/02/10(延期至2015/12/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
2 | 中铁宝桥 | 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 采用《标准轨距铁路道岔技术条件》(TB/T412)的直向通过速度≤160km/h、60kg/m钢轨12号及以下的固定型辙叉道岔 | REAC1001-00003 | 2015/02/10(延期至2015/12/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
3 | 中铁宝桥 | 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 采用《标准轨距铁路道岔技术条件》(TB/T412)的直向通过速度≤160km/h、60kg/m钢轨12号及以下的道岔尖轨 | REAC1002-00003 | 2015/02/10(延期至2015/12/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
4 | 中铁宝桥 | 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 采用《标准轨距铁路道岔技术条件》(TB/T412)的直向通过速度≤160km/h、60kg/m钢轨12号及以下的道岔基本轨 | REAC1003-00003 | 2015/02/10(延期至2015/12/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
5 | 中铁宝桥 | 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 采用《时速200公里铁路道岔技术条件(暂行)》(运基线路[2005]230号)的直向通过速度≤200km/h、60kg/m钢轨18号及以下的钢轨组合式可动心轨辙叉 | REAC1004-00010 | 2015/02/10(延期至2015/12/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
6 | 中铁宝桥 | 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 采用《标准轨距铁路道岔技术条件》(TB/T412)的直向通过速度≤160km/h、60kg/m钢轨12号及以下的普通钢轨护轨 | REAC1005-00003 | 2015/02/10(延期至2015/12/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书名称 | 资质内容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是否属于核心资质 |
1 | 中铁科工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 ①桥式起重机A级(架桥机JQS型280t)
②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PSH11D型5层及以下) | TS2410H20-2016 | 2016/02/26 | 属于核心资质 |
2 | 九桥公司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⑦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A1104136040360 | 2014/02/06 | 属于核心资质 |
3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 ②桥式起重机A级(架桥机CQ型260T以下)
③门座起重机A级(港口门座起重机MQ型50t以下) | TS2410G92-2015 | 2015/12/11 | 属于核心资质 |
4 | 重工公司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B1084142010601 | 2012/12/12 | 属于核心资质 |
5 | 基础工程公司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B3014042900024 | 2011/11/10 | 不属于核心资质 |
6 | 瑞敏检测公司 | 计量认证证书 | -- | 2012171861L | 2015/12/12 | 属于核心资质 |
(下转B0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