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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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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5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17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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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分红次数最多不超过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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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15年12月18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后长信

 一带一路A份额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12月15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长信一带一路份额(场内简称:带路分级,基金代码:502016)、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场内简称:带路A,基金代码:502017)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5年1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2015年12月17日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2月16日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折算前(12月15日)存在折价交易情形,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2015年12月15日的收盘价为0.996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80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与实施定期折算后2015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2015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

 及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12月15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长信一带一路份额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以及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实施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12月15日,场内的长信一带一路份额、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折算成的新增场内长信一带一路份额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差额部分由资金资产承担。场外的长信一带一路份额折算成的新增场外长信一带一路份额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差额部分由基金资产承担。份额折算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第六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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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场外长信一带一路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外长信一带一路份额;场内长信一带一路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长信一带一路份额;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长信一带一路份额。

 以上数据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机构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12月17日起,本基金长信一带一路份额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2015年12月17日开市起,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复牌。

 三、风险揭示

 1、基金份额的折/溢价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2015年12月17日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2月16日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折算前(12月15日)存在折价交易情形,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2015年12月15日的收盘价为0.996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80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与实施定期折算后2015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2015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由于尾差处理而可能给投资人带来损失的风险。

 场外份额进行份额折算时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场内份额进行份额折算时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差额部分由资金资产承担。因此,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由于尾差处理而可能给投资人带来损失。

 3、份额折算后新增份额可能面临无法赎回的风险

 由于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代销资格,而只有具备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才可以允许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人通过不具备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或长信一带一路B份额,在其参与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长信一带一路份额并不能被赎回。

 4、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变化风险

 由于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长信一带一路份额,折算后其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预期风险低、预期收益低的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预期风险低、预期收益低的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与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长信一带一路份额,敬请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持有人注意。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站: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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