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 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并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等相关文件。2015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审核意见函>回复说明的公告》及修订后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其摘要的相关文件。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15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将于2015年12月21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成大集团有限公司征询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自查,公司没有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5、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表决不通过等风险因素。
2、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只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只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