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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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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7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及持股情况核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已于2015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博通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核查情况的公告》和《博通股份关于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核查情况的补充公告》。

 2015年12月16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5﹞2007号),监管工作函的主要内容为:让本公司对以下信息作出补充和更正披露:(1)补充披露截至目前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及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等四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2)补充披露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及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等四人,自增持日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3)请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规定,补充更正披露关于博通股份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本公司根据最新收到的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等人的证明文件、以及核实情况,进一步披露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及持股情况的核查结果,以及补充披露关于监管工作函所提及的三个信息事项如下:

 一、关于相关股东之间一致行动关系的核查情况。

 1、黄永飞、顾萍、黄凯凯是一家三口,黄永飞与顾萍是夫妻,黄凯凯是黄永飞与顾萍的儿子;黄永飞与黄培之间是亲姐弟关系(黄培是黄永飞的亲姐姐);黄培、秦伟、秦晶晶是一家三口,秦伟与黄培是夫妻,秦晶晶是秦伟与黄培的儿子。

 2015年12月16日本公司收到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提供的《关于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一致行动关系的更正说明》,主要内容为;(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为一致行动人。(2)由于黄永飞、黄凯凯、顾萍、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对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于“一致行动人”的定义认知有误,错误认为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与黄培、秦伟、秦晶晶等三人非直系亲属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且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事先以及在增持本公司股票期间未与黄培、秦伟、秦晶晶等三人进行过任何形式的交流与沟通,故在2015年9月9日,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仅就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事项进行了权益变动披露,并且在2015年12月14日向本公司出具了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错误说明。

 本公司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认为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为一致行动人。

 2、顾春泉与顾萍之间是表兄妹关系,顾春泉是顾萍的表兄。

 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和顾春泉均书面认为:顾春泉与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之间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经核查,基于本公司现有证据情况下,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目前没有发现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与顾春泉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截至目前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及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等四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1、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自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9月2日,通过自己分别开立的6个股票账户及黄永飞实际控制的“北京千石创富-海通证券-黄永飞”股票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购买本公司股票,合并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3,568,9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1%。该事项本公司已于2015年9月9日公告。

 根据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书面证明:截至目前,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数量都没有变动,与2015年9月2日收盘时相同,依然合并持有本公司股票3,568,9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1%。

 2、根据黄培、秦伟、秦晶晶等三人书面证明:截至目前,黄培持有本公司股票233,649股,占总股本的0.37%,秦伟持有本公司股票467,239股,占总股本的0.75%,秦晶晶持有本公司股票24,500股,占总股本的0.04%,三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725,3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6%。

 3、截至目前,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4,294,3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87%。

 4、根据顾春泉书面证明:截至目前,顾春泉持有本公司股票1,472,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6%。

 三、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及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等四人,自增持日起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1、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自增持日起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1)2015年7月9日至9月2日,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3,568,9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1%,在此期间无卖出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2)根据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书面证明:自2015年9月2日收盘后至目前,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均没有买入和卖出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2、黄培、秦伟、秦晶晶等三人,自增持日起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黄培、秦伟、秦晶晶等三人书面证明,黄培自2015年9月8日开始增持本公司股票,直至2015年10月22日,在此期间有比较频繁的买入本公司股票情况和少量卖出本公司股票情况,累计买入242,463股,累计卖出8,814股,目前持股余额为233,649股。

 秦伟自2015年7月24日开始增持本公司股票,直至2015年10月22日,在此期间有比较频繁的买入和卖出本公司股票情况,累计买入739,600股,累计卖出272,361股,目前持股余额为467,239股。

 秦晶晶自2015年7月30日开始增持本公司股票,直至2015年10月21日,在此期间有比较频繁的买入和卖出本公司股票情况,累计买入82,000股,累计卖出57,500股,目前持股余额为24,500股。

 3、顾春泉,自增持日起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顾春泉自2015年7月24日开始增持本公司股票,直至2015年9月11日,在此期间有买入和卖出本公司股票情况,但顾春泉未提供具体的买入和卖出情况,目前持股余额为1,472,200股。

 四、请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补充更正披露关于博通股份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1、本公司2015年9月9日披露关于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博通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博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未向本公司告知其有其他一致行动人,本公司也不知晓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为一致行动人。

 2、2015年12月16日本公司已向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告知了其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规定,补充更正披露关于博通股份的权益变动报告书,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已承诺将尽快提供和披露补充更正后的《博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待收到后将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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