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5股,即每股转增0.5股
●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2日
●除权日:2015年12月23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年12月24日
一、通过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2015年11月1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内容已于2015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5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5年12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转增方案: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4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2亿股,公司2015 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亿股增至6亿股。
三、相关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2日
2、除权日:2015年12月23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年12月24日
四、转增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每10股转增5股的转增比例直接记入股东账户。
每位股东按分派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并向股东依次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送),直至实际分派股份总数与本次分派股份总数一致。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按变动前股本、本次送红股、本次转增股本、变动后股本等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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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每股收益
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按新股本总数6亿股摊薄计算的2015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
八、咨询办法
1、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20-82266156
3、传真:020-82266645
4、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一号之二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