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5-125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06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保荐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