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舟制药”)100%股权过户及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事项已经办理完毕。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方舟制药于2015年12月8日取得《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同意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陕商函【2015】845号)。
方舟制药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铜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12月11日核准了方舟制药的股东变更事宜并签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610200221270442P),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二)后续事项
1、公司尚需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方舟制药原股东王宇、任文彬、高炅、陈靖、王鲲、李云浩、TBP Noah、上海金重、上海元心、浙江吉胜、武汉博润、杭州博润、广州博润、湖北常盛、常州博润、上海高特佳、成都高特佳、昆山高特佳支付现金对价合计人民币35,400.00万元。
2、公司尚需向方舟制药原股东王宇、任文彬、高炅、陈靖、王鲲、李云浩、TBP Noah、上海金重、上海元心、浙江吉胜、武汉博润、杭州博润、广州博润、湖北常盛、常州博润、上海高特佳、成都高特佳、昆山高特佳发行7,734.08万股股票。
3、公司尚需按照《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协议》的约定,向吉富启晟、长城国融、格林投资、东吴证券、国联盈泰、上海金重定向发行合计4,962.55万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53,000.00万元。
4、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登记结算公司及深交所申请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中介机构关于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核准程序,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对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律师法律意见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标的资产过户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