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下称:《公告》)(公告编号:2015-093号)。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在《公告》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现更正如下:
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1、更正前: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更正后: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及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删除“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更正前: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更正后: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及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除以上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复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的错误再次发生。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