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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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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5-08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80号《关于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444,725股,发行价11.85元/股,共募集资金751,819,991.25元,减除发行费用19,035,142.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2,784,848.40元(以下简称“2013年募集资金”)。2013年募集资金于2013年3月19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50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5]166号《关于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0,515,222股,发行价8.54元/股,共募集资金1,199,999,995.88元,减除发行费用18,94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059,995.88元(以下简称“2015年募集资金”)。2015年募集资金于2015年4月9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77号《验资报告》。

 本次注销的银行账户为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专户,2013年募集资金专户未予注销。

 二、2015年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4月,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等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有关情况详见于2015年4月16日披露的公告2015-012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履行协议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项发生。

 截至目前,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 “存储余额”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产生。

 三、2015年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2015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均已完成,经公司、保荐人与各存储银行商议,截止2015年12月11日,公司已注销上述三个2015年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306,591.61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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