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5-094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15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 临2015- 089),由于公司人员笔误,在第5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之表决结果中,将票数填写错误,原公告内容为:有效票数9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更正后的内容为:有效票数9票,8票同意,1反对,0票弃权。除以上内容需要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5-095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的《临时提案通知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天津盛鑫持有本公司101,736,90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06%,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鉴于本公司拟于2015年12月2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天津盛鑫提议本次股东大会追加《关于免去董晓峰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提议免去董晓峰女士在本公司担任的董事职务,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已在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中增加了此提案,详见《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司临2015-096)公告。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公告编号:2015-096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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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28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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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9.06%股份的股东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2015年12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5年12月14日,本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临时提案通知函》。要求本公司将《关于免去董晓峰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附件2)。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12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12月28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延吉国际饭店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28日
至2015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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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3、5、6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议案经公司201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2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5、6、7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15年12月14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关于免去董晓峰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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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关于免去董晓峰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
关于免去董晓峰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建议,公司拟免去董晓峰女士的董事职务,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