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约定,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
2、本次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水木动画有限公司(简称“水木动画”、“乙方”)与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简称“甲方”)于2015年12月9日签订了《三亚旅游虚拟现实(VR)合作开发框架合作协议》,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原则,双方达成合作协议,现将相关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址:三亚市政府第二办公大楼七楼
邮政编码:572000
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与水木动画有限公司、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深度合作,将虚拟现实(VR)技术与三亚的旅游资源进行深度对接,甲方委托乙方拍摄VR影片与负责搭建三亚旅游VR体感综合系统。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项目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双方确定委托开发费用,另签订商务合同。
(3)甲方有权在项目过程中给予乙方指导意见。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与甲方签署商务合同后按计划如期完成项目。
(2)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素材用于其他用途。
(3)本项目乙方享有署名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水木动画有限公司是动漫制作的领军者,通过与三亚旅游发展委员会的深度合作,将虚拟现实(VR)技术与三亚的旅游资源进行深度对接,让游客与三亚市民感受到VR科技与三亚美景完美结合的震撼体验。
本次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事宜需双方在具体合同中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预计本年内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产生影响。
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关注风险。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