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5-114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具体通知》(青国税函【2008】60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32号)的规定,近期,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及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湖水泥”)分别办理完成了水泥产品增值税相关退税手续,并收到相关退税款如下:

 2015年10月至本公告日,互助金圆累计收到水泥产品增值税退税款10,802,218.40元;青海湖水泥累计收到水泥产品增值税退税款1,519,407.51元。互助金圆及青海湖水泥合计收到增值税退税款12,321,625.91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2015年度合计收到增值税退税款30,295,860.19元,并将计入公司2015年的当期损益,上述退税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将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