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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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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5-5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12月14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1人)。黄欣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定于2015年12月30日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5-57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下午3:00至2015年12月30日下午3:00。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5日。

 6、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2月2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1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1.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7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1.9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2、审议《〈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忠顺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审议《关于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1-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5-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1-3项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12月30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具体程序

 (1)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为:

 ■

 (3)如果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下午 15:00至2015年12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 13:00 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互联网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0760-87885196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联系人:张海军、邹晶晶

 通讯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1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回 执

 截止2015年12月2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5年12月28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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