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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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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5-11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直通披露重组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7日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需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进行复牌,预计停牌时间自本次重组方案披露之日起不超过十个交易日。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在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待公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事后审查意见并完成相关工作后将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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