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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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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12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4日发出,于2015年12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福州泰盛引入第三方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128号公告)。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北京泰禾引入第三方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129号公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黄其森先生、廖光文先生、沈琳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泰禾投资联合对控股子公司泰禾金控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130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5年12月24日召开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12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福州泰盛引入第三方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盛”),成立于2013年8月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8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在永泰葛岭旅游地产项目的实施主体。

 现为促进福州泰盛主体下的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福州泰盛拟引入福州运成兴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成兴通”)以现金方式增资入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5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福州泰盛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800万元,福州泰禾持股52.50%,运成兴通持股47.50%。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本次增资事宜。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福州运成兴通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天泉路38号天元花园9#楼03店面

 法定代表人:黄祥朝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7日

 经营范围:钢铁、水泥、建材、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产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车)、机电设备、空调设备、电梯、电子产品的批发、代购代销;建筑工程、市政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对工业、农业、贸易业、房地产业、旅游业的投资。

 三、被增资方基本情况

 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葛岭村葛岭78号

 法定代表人:郑钟

 注册资本:60,800万元

 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 115,8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对工业、农业、国内贸易业、房地产业、旅游业、电子商务及技术的投资。

 出资方式:运成兴通以现金方式出资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增资前后股东情况:

 ■

 四、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运成兴通对福州泰盛进行增资是为了加快永泰葛岭旅游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有助于满足其融资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资完成后,福州泰盛置业仍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12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北京泰禾引入第三方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成立于2002年8月1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95,030.84万元。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持有其93%股权,为公司中国院子项目的实施主体。

 现为满足北京泰禾主体下的地产项目运营需要,北京泰禾拟引入平潭瑞嘉融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嘉融达”)以现金方式增资入股,本次增资以北京泰禾的评估值为依据,增资金额为人民币9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北京泰禾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229.31万元,福建中维持股63.63%,瑞嘉融达持股31.58%,许丽文持股4.79%。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本次增资事宜。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平潭瑞嘉融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90,9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及中介、培训等需审批项目),对农业、房地产业、服务业、金融业、教育业、渔业的投资。

 投资主体:

 普通合伙人:福州恒泰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持股为0.99%;有限合伙人:福州联品贸易有限公司出资90,000万元,持股为99.01%。

 三、被增资方基本情况

 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镇政府内

 法定代表人:葛勇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 29,229.31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8月1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筑材料、建筑设备。

 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增资前后股东情况:

 ■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评估方法

 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闽中兴评字(2015)第1028号评估报告, 评估对象为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截止2015年10月31日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本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其中对于在产品(开发成本)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1)资产基础法

 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审计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52,901.46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195,030.84万元,增值142,129.38万元,增值率268.67%。资产评估汇总表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2、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为依据进行定价。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闽中兴评字(2015)第1028号评估报告,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对北京泰禾的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进行了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0年31日,股东权益(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95,030.84万元,最终以人民币195,030.84万元作为定价依据,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瑞嘉融达对北京泰禾进行增资是为了满足其营运需求,有助于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资完成后,北京泰禾仍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15)第1028号。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13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泰禾投资联合对控股子公司泰禾金控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泰禾金控(平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金控”)成立于2015年5月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持股80%,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持股20%。现公司和泰禾投资拟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人民币150,000万元向泰禾金控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出资47,500万元,泰禾投资出资102,500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0万元,公司持股51%,泰禾投资持股49%。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本次增资事宜。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黄其森先生、廖光文先生、沈琳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种养殖业、国内贸易业、房地产业、旅游业、电子商务及技术的投资。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持有公司609,400,7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97%,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被增资方基本情况

 泰禾金控(平潭)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台湾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伟华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 2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金融业的投资;企业资产管理与咨询;投资管理与咨询;电子支付(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贸易经纪与代理。

 出资方式:公司、泰禾投资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增资前后股东情况:

 ■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截止2015年9月30日,泰禾金控资产总额为99,971.71万元,净资产为99,961.47万元;经双方股东协商,本次增资按每1元注册资本1元定价。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泰禾金控作为公司投资或收购互联网+金融股权的平台,致力于券商、银行、保险等金融及类金融业的投资,同时积极把握资产管理和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机遇。本次公司与泰禾投资拟对泰禾金控进行增资,有利于增强公司金控平台的综合实力,有利于充分利用泰禾投资的资金优势,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将进一步加强泰禾金控与房地产主业发展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金融资源优势和价值,符合公司以房地产为核心,以金融和投资为两翼的发展战略目标。

 本次增资完成后,泰禾金控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任真女士、洪波先生和张白先生就上述增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及泰禾投资本次对泰禾金控进行增资有利于增强公司金控平台的综合实力,将进一步加强金控平台与房地产主业发展的协同效应。

 公司及控股股东泰禾投资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定价公允;本次增资并未导致泰禾金控控股权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13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下午3:00至2015年12月2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与控股股东泰禾投资联合对控股子公司泰禾金控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1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2月9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2、2015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73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下午3:00至2015年12月2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次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再春、黄汉杰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580732/87731800

 邮编:350003

 七、授权委托书(附后)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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