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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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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A股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15年12月7日、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函证确认,除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项目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核查后,现做出如下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第(二)点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项目尚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及国家有权机关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或国家有权机关对上述方案表决不通过等风险因素。

 (二)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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