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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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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5-031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材料。会议于2015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11人,董事会正按照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张居适进行提请撤换,实到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米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居适先生因故已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已召开七届五次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对其予以撤换调整。详见2015-030公告。为尽快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杨米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任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如当选,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一致。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撤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12月31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提名杨米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米雄先生:1955年1月出生,绍兴籍。1982年毕业于浙江中医学院中医系,中医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留任于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骨伤科教研室。一直从事中医骨伤科医疗、教学、科研工作。历任助教、讲师、1995年10月任副教授、副主任中医师。以中西医结合治疗顽固性软组织损伤为研究方向30 余年,尤其擅长于针刀(中医微创手术)治疗为主治疗各种颈肩腰腿痛、风湿性疾病、外伤和手术后遗症等,造诣颇深,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任浙江省针灸学会针刀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针刀分会常务理事、国际中医药联合会针刀专业委员会常委理事。对酒与中药结合治疗颈肩腰腿痛,及养生、保健、康复有研究,并颇有心得。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15-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31日 14点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31日

 至201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提案相关内容已于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详见2015-030、2015-031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5年12月29日17:00 时)。

 4、登记时间和地点:2015年12月28日、29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 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传真:0575—85166884 85166841 电话:0575-85166841 85176000 

 联系人:蔡明燕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权登记)

 邮编:3120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第1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注明使用表决权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1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本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公司独立董事进行补选,应选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1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2.00“关于补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1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100票为限,对议案2.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100票集中投给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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