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1)。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要求,对本次担保涉及的相关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如下:
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德瑞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江南德瑞斯股权比例为50%,德瑞斯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持有江南德瑞斯股权比例为40%,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持有江南德瑞斯股权比例为10%,德瑞斯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和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均为公司的关联企业,公司对江南德瑞斯的生产经营及日常管理有实质性控制权,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江南德瑞斯主要经营业务为船用舱口盖的制造及销售,主要客户对象为公司的关联船舶制造企业,江南德瑞斯本次借款主要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认为:江南德瑞斯目前经营稳定,收款风险较小,盈利水平能够支付短期借款的偿还要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审慎、合适的。
截止2015年 9月 30 日江南德瑞斯流动负债总额44831.63622万元,其中短期借款30000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对江南德瑞斯提供本次担保后,共计为江南德瑞斯提供担保32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