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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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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5-087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因合同需双方盖章,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收到三船株式会社寄回的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与三船株式会社(Mifune Corporation)签订了铜箔设备购买合同,购买的设备主要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高精度电子铜箔工程项目”,合同总金额188,614.70万日元,合计约人民币9806.08万元,全部交易金额以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支付。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项目已经2014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4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合同事项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三船株式会社(Mifune Corporation)

 2、企业性质:民营股份公司

 3、注册地址:东京都江户川区鹿骨2丁目13番7号(2-13-7 Shishibone,Edogawa-ku,Tokyo,Japan)

 4、注册资本:日元1,500万

 5、法定代表人:船山光太郎(Funayama Kotaro)

 6、成立日期:1968年1月10日

 7、注册号:0117-01-007676

 8、经营范围:建设机械器具设置工事及其加工、设计、施工、承包;槽罐制造及其加工及其设计、施工、承包;土木、建筑工事的设计、施工、承包、监理、监督及其咨询;脚手架、土木工程工事;管道工程;钢构造物工事;不动产的买卖、租赁及维持管理;建筑材料、建设机械的销售;前面各项所附带的一切业务。

 9、主要股东:船山光三、船山光太郎、山下明浩、山下美树

 以上三船株式会社的主要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生效条件: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自信用证开立之日起生效。

 2、合同标的:电解铜箔生产线相关设备及备品备件,卖方设计、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对合同设备的技术保证,并派遣富有经验的、健康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到买方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技术指导、施工、安装、运行测试、调试和性能保证测试的技术服务。

 3、交易定价及对价情况:合同生产线的进口设备、备品备件、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培训的合同总价为188,614.70万日元,合计约人民币9806.08万元。CIF 盐田港口交货价格(《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4、付款方式:一律采用日元,通过电汇或信用证支付。

 (1)合同设备交货后,买方应通过信用证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90%即169,753.23万日元(合计约人民币8825.47万元),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在每批装船提单日后90天支付;

 (2)合同总价的10%即18,861.47万日元(合计约人民币980.61万元),由买方通过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给卖方,信用证应在合同签署后6个月内开具,其中合同总价的5%,即9,430.74万日元(合计约人民币490.30万元),应在安装完工并收到相关单据后由买方通过信用证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另外5%,即9,430.74万日元(合计约人民币490.30万元),在产品验收并收到相关单据后由买方通过信用证支付给卖方。

 5、交付后事宜:

 (1)设计与设计联络:双方依约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合同生效后4周内,卖方自费派遣团组人员随同翻译到买方国家参加开球会,在买方国家停留的天数最多为5天。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必须及时答复买方关于合同供货范围内的有关设计和技术问题,并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

 (2)标准和检验:卖方应根据国际标准,开展卖方供货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车工作。

 (3)安装、试车及验收:合同设备的安装应在买方和卖方双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卖方应在合同供货范围内进行技术指导。从安装到合同设备的验收期间的调试工作安排应在卖方技术人员技术指导和实际协助下进行。卖方技术人员应进行指导。

 (4)其他:卖方派遣富有经验的、健康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到买方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技术指导、施工、安装、运行测试、调试和性能保证测试的技术服务。

 四、购买设备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购买设备的目的

 电解铜箔可分为锂电铜箔(7-20μm)、标准铜箔(12-70μm)、超厚铜箔(105-420μm)。其中锂电铜箔是电动新能源工业的基础材料之一,主要应用在锂离子电池领域,如电力工业系统用屏蔽板和电力多层板、动力用大功率锂电池、汽车电控系统用绕性线路板、手机用锂电池和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等。锂电池内部需大量使用厚度为6μm到10μm的铜箔,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对高精度锂电铜箔等基础材料需求也将不断加大。

 目前世界高精度锂电铜箔生产技术、设备制造技术及市场份额大部分被日本、美国等电子铜箔专业生产公司所垄断,全球主要高精度电子铜箔供货商有日本的三井金属、日矿金属及台湾的台湾铜箔、台日古河等公司。国内电子铜箔生产企业有二十多家,但生产技术、质量、产量、品种方面与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8μm及以下更薄的高精度锂电铜箔生产厂家只有少数企业。国内目前尚无企业能生产6μm以下的锂电铜箔,缺口的高精度锂电铜箔仍需从日本、台湾等地进口。

 2、对公司的影响

 三船株式会社是日本著名铜箔及机器设备生产厂家,配备专业从事铜箔技术研发数十年经验的技术顾问及团队。此次公司从日本企业三船株式会社购置的铜箔生产设备,主要生产厚度为6-8μm的高精度锂电铜箔。该项举措符合国家、行业建设和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向线路板上游原材料行业拓展的战略,将进一步拓宽铜箔产品的产品线,增强公司在超薄铜箔领域的竞争力。6-8μm的高精度锂电铜箔在品种、质量、技术水准、价格上都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市场前景广阔,不但可以缓解我国高精度电子铜箔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替代进口,而且促进公司产品提高精度档次及结构调整,全面提高生产、制造的自动化水平、信息化水平,为实现中国先进制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3、存在的风险

 (1)汇率风险:该合同以日元定价、结算,以日元支付,如果人民币兑日元汇率变动较大,可能会导致公司蒙受汇兑损失。

 (2)存在交易对方无法按照设备交付计划及时履行供货义务的风险。

 (3)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该合同标的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政治因素、恶劣天气、贸易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执行的风险。

 (4)设备投入运行后,因产品销售市场变化未能达成预定投资回报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议及公告;

 2、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3、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

 4、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三船株式会社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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