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5年3月12日,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新增分离式立交的议案》,由公司负责建设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新增15处分离式立交,郑州市政府承担建设资金和费用,预算总金额约53,000万元(以政府有权部门批复的金额为准)。后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新增15座分离式立交桥施工图设计方案的批复》(豫交文〔2015〕418号),核定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新增15座分离式立交预算为47,764.89万元。
2015年12月7日,公司收到郑州市财政局拨付的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新增立交工程补助资金17,764.89万元,加之前期公司收到的郑州市财政局拨付的此项补助资金30,000万元(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共收到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新增立交工程补助资金47,764.89万元,郑州市政府承诺的该项工程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补助资金拟计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补助资金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