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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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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38565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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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95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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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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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82943237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0755)269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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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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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95532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4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5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570586

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公司网址:www.zszq.com

(5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5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5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天泰金融广场A座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天泰金融广场A座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电话:0532-85023924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5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张于爱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5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 郑茵华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56)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

法定代表人:王斐

联系人:付少帅

电话:010-53300532

传真:010-59393074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57)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萍

联系电话:0755-33227951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5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700-966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5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福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王琳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p.cn

(6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九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何春燕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61)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6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邓洁

联系电话:010-58321105

传真:010-58325282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公司网址:www.jrj.com.cn

(6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联系电话:021-20835787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6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0571-88920897?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65)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宋欣晔

联系电话:010-52361860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6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陈攀

联系电话:010-57756019

传真:010-57756199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67)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周悦

联系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公司网址:www.niuji.net

(68)一路财富(北京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69)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2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汤蕾

电话:021-51507071

传真:021-62990063

客户服务电话:021-51507071

网址:www.66zichan.com

(70)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8318

传真:021-33323830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71) 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转814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075-6663

网站: www.pjfortune.com

(72)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129号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李美

电话:010-68998820

客服电话:400-600-0030

网站: www.bzfunds.com

(73)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李皓

电话:13521165454

传真:010-67000988-6000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站:www.zcvc.com.cn

(7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何雪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站:lufunds.com

(7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纪伟

联系人:赵沛然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5353

客服电话:400-033-7933

网站:?www.leadfund.com.cn

(76)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薛长平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站:www.taichengcaifu.com

(77)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室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季长军

电话:010-68854005

传真:010-6885400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7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姚杰

电话:021-38509636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新

电话:(010)82019988

传真:(010)82255988

联系人:龚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张兰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会计师:陈玲、沈兆杰

联系人:沈兆杰

五、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一)基金的历史沿革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变更而来。

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11号)核准募集。

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11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规模为2,010,555,287.23份基金份额。

2014年8月8日实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并且根据《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的第三项第二条规定:《运作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自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因此,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根据《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着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经对相关风险进行审慎、充分评估,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不变更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并于2015年7月16日发布公告即日起将本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基金名称变更为“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应做相应变更。

(二)基金的存续

1、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办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对基金份额更名并进行必要的信息变更。

2、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0%-4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按照申银万国研究所行业分类标准,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主要涉及建筑建材、房地产、交运设备、机械设备、商业贸易、交通运输、公用事业以及家用电器等申万一级行业。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与程序

(一)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将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数据变化等;(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等;(3)市场指标,包括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及其变化等;(4)政策因素,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及其它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上述指标与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

2、股票投资策略

(1)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的界定

推进城镇化是中国新一届领导层的施政理念之一,新型城镇化被定位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是中国未来发展的最大潜力。

从城镇化主题的概念内涵来看,新型城镇化着力点在于提高城镇化质量。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要科学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按照申银万国研究所行业分类标准,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主要涉及建筑建材、房地产、交运设备、机械设备、商业贸易、交通运输、公用事业以及家用电器等申万一级行业。

如果未来由于技术进步或政策变化导致本基金城镇化主题的覆盖范围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有权适时对上述定义进行补充和修订。如果未来申银万国研究所对行业分类标准进行调整,例如对一、二级行业进行增减,则本基金管理人亦将酌情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未来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不再发布行业分类标准,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对城镇化主题的界定,选择符合城镇化主题范畴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本基金为主题型基金,投资于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将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股票投资

本基金将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选择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具体从公司基本状况和股票估值两个方面进行筛选。

1)公司基本状况分析

A.经营状况分析

通过分析公司的研发能力、经营模式、公司治理等多方面的经营管理能力,判断公司的核心价值与成长能力,选择具有良好经营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对于城镇化主题的上市公司,将重点关注:公司治理良好、成长空间广阔。

B.财务状况分析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和股本扩张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杠杆水平以及现金流管理水平,选择优良财务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2)股票估值分析

通过对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等方面的研究,考察市盈增长比率(PEG)、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一系列估值指标,给出股票综合评级,从中选择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公司。

本基金将结合公司状况以及股票估值分析的基本结论,选择具有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股票,组建并动态调整城镇化主题优选股票库。

基金经理将按照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审慎精选,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根据市场波动情况构建股票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本基金通过分析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方向,综合考虑不同券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构造债券投资组合。在实际的投资运作中,本基金将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策略、类别选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二)基金投资决策与程序

为了保证整个基金投资管理计划的顺利贯彻与实施,本基金遵循以下投资决策依据以及具体的决策和管理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科学合理配比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2、投资管理的基本程序

本基金实行以投资决策、研究支持、构建组合、归因分析、监察稽核为核心的投资程序。坚持贯彻严谨、科学的投资程序是投资取得成功的关键,也是稳定管理、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赖以实现的保证。

(1)投资决策

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临时召开会议,对阶段性的投资组合整体风险水平和资产分配比例做出讨论和决议;

(2)研究支持

金融工程小组利用数量模型和风险控制模型对市场、行业、个股进行分析和预期收益测算。研究部门从基本面分析对行业、个股和市场走势提出研究报告。

(3)构建组合

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研究部门及金融工程小组的研究成果,以及申购、赎回的动态情况,基金经理在综合判断的基础上,在授权范围内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

(4)交易执行

基金经理利用投资管理系统及电子交易系统和银行间债券交易系统向独立的交易部门下达交易指令,交易部门执行指令;

(5)归因分析

金融工程小组利用归因分析系统对投资组合中整体资产配置、股票行业配置、债券产品和期限配置、个股和个券选择、买卖成本等因素对整体业绩的贡献进行分析。该归因分析系统将为基金经理进行积极投资风险的控制和调整提供依据;

(6)监察稽核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程序进行稽查,对交易执行等监控及合规性分析。

3、决策机制和决策过程

(1)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基金经理负责制,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协调小组和基金经理,共同决策管理的为原则,集体决策、分层授权、职责明确和运作规范。

(2)决策过程

本基金投资决策过程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研究部和数量分析小组向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提交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市场分析报告和数量分析报告,研究发展部、基金投资部和固定收益部提交投资策略分析报告和资产配置建议报告,基金经理提交基金组合分析报告和操作建议,供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

2)投资决策委员会月度会议讨论上述报告,并形成月度投资决策建议,确定基金投资策略和投资计划。

3)投资协调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框架下提出重点个股、重点券种、配置计划。

4)根据基金合同、决策会议决议、投资协调小组建议和本基金投资限制,选择基金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

5)监察稽核部对投资决策实施实行全面监控。

6)数量分析小组和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归因分析和绩效评估。

(三)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0%-4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且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四)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 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选择以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目前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投资标的与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重合度较高。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维持60%-95%的权益类资产,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及其他具有高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与债券指数的权重确定为80%和20%,并用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代表债券资产收益率。因此,“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 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是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报告截止日: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77,323,595.3060.53
 其中:股票77,323,595.3060.53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49,908,598.6039.07
7其他资产515,280.630.40
8合计127,747,474.53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48,469,954.7938.21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640,441.682.08
E建筑业2,368,616.001.87
F批发和零售业4,159,040.573.28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439,738.742.71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211,735.689.63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758,097.560.60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77,200.000.69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398,770.281.89
S综合--
 合计77,323,595.3060.95

3、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672上峰水泥424,4712,793,019.182.20
2002415海康威视59,2001,928,736.001.52
3600900长江电力211,4171,742,076.081.37
4300383光环新网27,9101,280,510.801.01
5300431暴风科技21,3031,237,917.330.98
6300418昆仑万维10,4001,038,960.000.82
7603309维力医疗30,2001,031,632.000.81
8300369绿盟科技30,4001,027,520.000.81
9300234开尔新材66,1001,006,703.000.79
10002184海得控制33,400981,292.000.77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447,903.29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9,303.88
5应收申购款58,073.46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515,280.6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000672上峰水泥2,793,019.182.20重大事项停牌
2600900长江电力1,742,076.081.37重大事项停牌
3300383光环新网1,280,510.801.01重大事项停牌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项目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超额收益率
2013年11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0.60%0.40%0.20%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31.55%42.57%-11.02%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24.32%-5.55%29.87%
2013年11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9月30日64.53%35.19%29.34%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六、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明确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在“一、绪言”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的名称。

(三)在“二、释义”中,更新了本基金更名后的相关内容。

(四)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基本情况。

(五)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基本情况。

(六)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有关信息。

(七)增加了“六、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八)更新了“十一、基金的投资”的相关内容。

(九)在“十二、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的业绩表现数据。

(十)在“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中,更新了基金资产估值的相关内容

(十一)在“十九、风险揭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十二)在“二十四、其它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所涉及的相关信息披露。

(十三)在“二十六、备查文件”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十六、 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15年11月26日签署。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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