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94号”批复核准,方兴地产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2亿元(含22亿元)的公司债券。
方兴地产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2亿元。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15年12月8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5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5年12月9日和2015年12月10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5年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方兴地产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方兴地产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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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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