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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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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7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汽工业集团)通知,广汽工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广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H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继截至2015年11月24日广汽工业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增持本公司24,560,000股H股股份后(详见本公司于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临2015-083号),广汽工业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继续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自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7日期间,广汽工业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继续增持本公司H股21,600,000股。

 本次增持后,广汽工业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906,241,38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70%,其中: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为3,705,129,384股,占本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87.76%,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为201,112,000股,占本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9.09%。

 二、后续增持计划

 广汽工业集团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公司控股股东广汽工业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广汽工业集团所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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