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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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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3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袁华之、鲁瑾、宇永杰和董事陈培荣因公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晶海洋半导体(东海)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农业银行东海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农业银行东海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4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同根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投票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5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晶海洋半导体材料(东海)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5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

● 贷款利率:5.8%

● 担保方: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通过农业银行东海县支行向晶海洋半导体材料(东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海洋”)提供委托贷款,晶海洋用于日常流动资金周转。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5.8%,每季度末收息一次,到期日一次还本付息。本次委托贷款由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担保方”)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方与晶海洋同为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均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该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5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晶海洋半导体(东海)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本次委托贷款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晶海洋半导体材料(东海)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铁路南侧、湖东路东侧)。

3、主要办公地点: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铁路南侧、湖东路东侧)。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靳保芳。

6、注册资本:10800万美元。

7、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片、多晶硅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研制开发太阳能系列产品;从事硅料、硅棒、硅片、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进出口业务,进口不含分销。

8、晶海洋近两年来受光伏市场回暖的驱使,产品市场稳定,盈利能力增强,财务指标持续优化。

9、晶海洋最近一年(审计)、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年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14年130,93849,777107,7863,127
2015年1-9月129,72262,35947,0979,525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建华路1号

3、主要办公地点: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建华路1号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靳保芳

6、注册资本:26,000万美元

7、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晶体硅棒、晶体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研制开发太阳能系列产品。并从事太阳能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批发硅料、硅棒、硅片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担保方最近一年(审计)、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年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14年609,545273,481464,32817,494
2015年1-9月580,691286,333301,86610,943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是延伸产业链管理,稳定客户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借款人信誉良好,并以其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方与晶海洋同为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信誉及资产状况较佳。同时,此笔委托贷款业务将计入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内进行监管,对借款人违约加大了约束性。

六、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发生后,公司对外委托贷款本年累计发生额为8000万元,其中向晶海洋累计提供委托贷款80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6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英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相关合同,由采购部等有关部门编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执行审批程序。

2、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采购部等有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4、财务部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台帐,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决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了解和查验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等事项的执行,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石英股份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石英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石英股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另外,石英股份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来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将对此事项实际操作流程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加强管理。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石英股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第二十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7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农业银行东海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农业银行东海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向农业银行东海县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1年,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陈士斌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8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2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23日

至2015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向晶海洋半导体(东海)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2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农业银行东海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12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3688石英股份2015/12/1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5年12月 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 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兴娣

电 话:051887018519

传 真:051887018517

地 址:江苏省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向晶海洋半导体(东海)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2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农业银行东海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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