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分别于2015 年1 月23 日和2015年3月25日公开披露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预案和草案,由汇鸿集团通过向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有限”)。汇鸿集团为吸收合并方和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方,汇鸿有限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完成后,汇鸿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并入汇鸿集团,汇鸿有限予以注销。按照重组工作进度,汇鸿有限已于2015年9月23日注销。
汇鸿有限于2014 年12 月10 日公开发行了2014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4 苏汇鸿CP002;债券代码:041459075),募集资金8 亿元,期限1 年,债券利率为6.00%,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担任主承销商,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担任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014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关于投资者保护机制的约定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的规定,由中信银行作为召集人,于2015 年4 月3 日召开汇鸿有限2014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维持“14苏汇鸿CP002”存续的议案》,同意维持“14苏汇鸿CP002”存续,并由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方汇鸿集团承继。
为保证14苏汇鸿CP002(债券代码:041459075)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14苏汇鸿CP002
3.债券代码:041459075
4.债券期限:365日
5.发行总额:8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6.00%
7.本息兑付日: 2015年12月12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二、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 发行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承明
电话: 025-84691017
2. 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电话:010-89937926
3. 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电话: 021-23198708、23198682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